据介绍,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需将其原在外省市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的,职工本人持身份证、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到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任一分中心或管理部办理转移接续申请手续。对于申请转出公积金账户的职工,天津公积金中心根据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传递的外省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职工申请转移信息,为其办理提取及资金转账手续。
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业务不收取任何费用。自此项业务开通以来,天津市已为职工办理异地转移手续800多笔。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