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旗下媒体经济参考报今日刊文援引业内人士称,要利用好当下这段窗口期,从住房制度建设、土地供给、金融财税等方面入手出台楼市调控长效机制。广东省地产商会秘书长黄朝晖建议,在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基础上,对一线和部分二线热点城市先行试点征收房产税。
长期以来,土地资源成为地方政府融资的工具,“土地财政”是建立房地产长效机制绕不过去的“坎”。专家及业内人士表示,房地产税作为地方财政收入的稳定来源是国际通行做法,应加快房地产税制改革,扩大房产税试点,进而构建有利于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建设的税收支撑体系。
记者采访了解到,近年来国家通过调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手段抑制投机、投资需求,但在实际交易中,买家税费全部转嫁至购房者身上,硬性的交易成本导致房价持续上升。特别是在一二线重点城市老城区优质地段的房屋,基本上都是买家负担全部税费。
“我国房地产领域主要是流转税,持有阶段的税负较轻,在卖方市场下容易发生税负转移现象。应推进保有环节税收制度构建,经过多年积淀,我国一线城市和部分二线城市已具备先行征收房地产税的基础条件。”广东省地产商会秘书长黄朝晖建议,在重庆、上海房产税试点基础上,对一线和部分二线热点城市先行试点征收房产税。
不少专家认为,购买住房而不居住不仅是投机炒作,也是巨大的资源浪费。可以借鉴国际经验通过征收住房空置税来打击炒房行为,从而将空置的存量住房逼入市场,有效增加住房供给。
关于房产税呼声不断
2016年12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提出:“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房地产平稳健康发展长效机制”。随后在17日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提出,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综合运用金融、土地、财税、投资、立法等手段,加快研究建立符合国情、适应市场规律的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既抑制房地产泡沫,又防止出现大起大落。
同时社科院发布蓝皮书指出,在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存在的状况下,应加大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力度,降低企业赋税,推动个税改革,尽快实施房产税、遗产税。此后关于房产税的呼声不断。
1月18日,央行货币政策委员、北京国民经济研究所所长樊纲在新浪专栏撰文指出,对于房价调控,“从需求方角度看,不一定限购,办法就是实行房产税。”他表示,
中国土地国有、利益牵扯都不是房产税实施的阻碍。针对房产税不管用的说法,樊纲反驳道,这违反了经济学的基本常识。
价格肯定是管用的,价格不管用往往是价格没到足够高。
上海、重庆搞试点,只有百分之零点几的房产税当然不管用,如果像美国一样到了3%-4%的房产税你看起不起作用?中国的炒房团跑到美国,说美国次贷了危机房子便宜,转了一圈最后一问每年还得交4%的税,结果全都不买了。
2月28日,中国财税法学研究会会长刘剑文在《中国经济周刊》采访时表示,房地产税法草案已经完成,最快有可能2017年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刘剑文预测:“按照中央的部署,应该是在2020年前实施。还有4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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