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装修成品交房,考虑共享单车的停车问题,实现小区无线网络全覆盖,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试点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作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配套措施,市住建委会同市规土委起草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该《导则》明确了共有产权住房的规划、设计、建设标准,强化质量和品质监管,标准不输普通商品房,为《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实施保驾护航,并与之同步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读者对《导则》有意见与建议,可于2017年8月10日17时前,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反馈至北京市住建委。
共有产权住房位置不会太偏
根据《导则》,共有产权住房应按照适用、经济、安全、绿色、美观的要求规划设计建设,全面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执行绿色建筑二星级及以上标准。倡导“互联网+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的新理念。
新建共有产权住房一般采取集中建设方式,如果配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应满足均好性要求,即同一居住项目在建筑控制高度条件一致的情况下,共有产权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在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和人均绿地指标等方面应基本保持一致。同一居住区内的共有产权住房与普通商品住房在立面效果上应协调统一。
此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在选址上,优先选择公共服务设施和市政基础设施条件齐全的区域,应与公交系统或轨道交通网络紧密衔接。这一规定,保证了共有产权住房的位置不会太偏。
图书馆、健身房、咖啡馆成标配
在容积率方面,城六区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不应高于2.8,城六区以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容积率原则上不应高于2.5,且封闭组团内应实现人车分流。容积率是体现小区密度的重要指标,最高2.8的限制比普通商品房的要求还要高,保证了小区空间上的舒适性。
对于共有产权小区的停车位数量,原则上,城六区不低于1.0辆/户,城六区以外不低于1.1辆/户。另外,还要按照要求配建电动车停车位,并按要求配置自用充电桩等设施。而自行车的停车位则宜在地面设置,并结合公共空间考虑共享单车的停车需求。这一规定可以说是“与时俱进”,体现了当前的时代特色。
在其他小区配套方面,《导则》中规定,共有产权小区的绿化景观与公共空间以大乔木为绿化骨架,绿地配植乔木不应少于3株/100平方米。社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除按照《北京市居住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指标》要求外,还应将图书馆、健身馆、咖啡馆作为标准配置,形成居民学习、健身、交流的场所。目前,这一标准在很多商品房小区都没有做到。
套型以多居室为主
共有产权住房在套型设计上,与自住房有很大不同。《导则》要求,城六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不应大于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充分考虑二孩及适老性要求,套型以多居室为主,严格控制套型总建筑面积在60平方米以下的套型比例。
《导则》对共有产权住房的套内部分说明得非常详细。要求城六区层高不应低于2.8米,其他区不应低于2.9米。套内户型功能分区应明确合理,做到洁污分离、动静分离、干湿分离。
起居室、卧室等主要功能空间外窗洞口高度不应小于1.4米。同一居住项目内,共有产权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在外窗型材材质的设计标准上应保持一致。
共有产权住房应设阳台;对于放置洗衣机的阳台,应采取相应的防水措施。共有产权住房套内应设置玄关柜、壁柜、吊柜等储藏空间,应合理设计冰箱和洗衣机位置。并宜设置新风系统并预留安装空调设施的条件。未统一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工程,宜预留太阳能热水系统安装条件。
《导则》对这些细节的规定,保证了共有产权住房使用上的舒适性和方便性。
另外,《导则》中明确,共有产权住房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住宅,每单元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建设智慧社区是共有产权住房的一大亮点。《导则》要求在共有产权住房中推广使用智能化建筑技术。全面推行三网融合,实现小区无线网络(WIFI)全覆盖。安装人脸识别系统,试点建造智能化小型公用仓库。
有规划专家看过该《导则》后表示,这份导则的标准很高,对共有产权住房的设计,以及质量和品质的要求,标准都很高,比商品房不低,有些指标甚至比商品房的还要高。体现了政府对于政策房宜居、品质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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