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日,为进一步健全北京市购租并举的住房供应体系,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北京市今年持续加大企业自持商品住房作为租赁房的推进力度,目前已累计推出19个企业自持租赁房项目。
据介绍,19个项目分别位于海淀、丰台、大兴、房山、平谷、顺义等6个区,在土地招拍挂阶段通过“控房价、限地价、竞自持、比方案”方式出让,19个项目住宅总建筑面积233.6万平方米,其中自持商品房面积127.5万平方米。
按照土地招拍挂文件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大力推广住宅产业化和装配式技术,做到节能环保、和谐宜居。项目建成后,将为进一步扩大北京市租赁市场房源提供有益补充。目前,北京市住建委等部门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解决项目开发过程中遇到的难点问题,督促企业倒排工期计划,确保项目按时开工。
北京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在大力推进企业自持租赁房建设的同时,北京市也加强了对此类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对企业自持租赁房项目的管理提出了明确要求。
企业自持商品房应全部用于对外租赁,不得销售,企业持有年限与土地出让年限一致;企业自持商品房租赁活动实行市场化机制,不限定承租主体,租金价格由租赁双方按照市场水平协商确定;自持商品房出租纳入北京市房屋租赁信息服务与监管平台管理,租赁合同应进行网上签约,并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企业出租自持商品房前,应对房屋进行全装修;企业可成立租赁管理部门开展自持商品房租赁经营,也可与住房租赁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合作经营。(原标题:北京今年已推出19个企业自持租赁房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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