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 中国北京市最新发布通知,推动建立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通过在产业园区、集体建设用地上按规划建设租赁住房等方式加大租赁住房供应,鼓励开发性金融等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周四在官网发布“关于加快发展和规范管理本市住房租赁市场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提及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和直管公房的,可依法申请办理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
该通知称,多渠道增加租赁住房供应。鼓励发展规模化、专业化的住房租赁企业,支持住房租赁企业通过租赁、购买等方式多渠道筹集房源,支持个人和单位将住房委托给住房租赁企业长期经营,满足多层次住房租赁需求。
在加大住房租赁的金融支持方面,除鼓励开发性金融等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租赁住房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之外,还鼓励通过再贷款、再贴现等政策措施,引导和支持金融机构创新针对住房租赁项目的金融产品和服务。鼓励住房租赁企业和金融机构运用利率衍生工具对冲利率风险。
同时,继续推进公共租赁住房开发贷款试点工作,适度增加试点参与银行数量。主动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推荐住房租赁企业或项目,支持其发行企业债券、公司债券、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等公司信用类债券及资产支持证券,拓宽直接融资渠道。
研究制定鼓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发展的优惠政策,协调与指导金融机构积极参与,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利用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融资。
住建委等还将组织建立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并依托住房租赁监管平台强化服务和监管。其中,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三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三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
通知还规范住房租赁合同订立。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三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住房租赁企业出租自有住房的,除承租人另有要求外,租赁期限不得低于3年。
在规范租金收取支付等方面,租赁当事人应当根据出租住房所在区域市场租金水平合理约定租金,合同期内出租人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出租人在租赁期间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其他强制方式驱逐承租人,未经承租人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出租住房。
中国正加快推进租购同权等房地产市场长效机制的建设。住房和城乡建设部7月联合多部委发布通知,提出将在人口净流入的大中城市加快发展住房租赁市场,鼓励国有、民营的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发展;同时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的引领和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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