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问题编号为797034的网友留言反映:天颐郦城车位单价8万,部分业主有房贷已无力购买车位,开发商不让这部分业主开车进入小区,甬江二支路交警最近又经常过来贴罚单,买了这样的房子谁能不上火,我们已被逼得没有办法,如此问题不能解决,可能会有极端事件发生。请相关负责单位及时沟通,即便开发商不妥协,就请在甬江二支路画出临时停车位。方便烟台好市民。谢谢。
开发区住房建设局回复:您好!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建造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所有权属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天颐郦城建设用地使用权人为开发商,我局无法强制要求开发商将余下车位对外出租。近期也有不少市民反映,希望能在甬江二支路规划停车位,我们也将此情况反映给公安交警部门,交警部门表示,停车位的施画还需要进一步的调研,同时也提醒广大车主,把车停放在停车位上。感谢您的关注!
免责声明:本网站所有信息,并不代表本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请自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