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日国土部、住建部联合发文,广州、佛山等13个城市将首批试点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广州市国规委也对此回应,目前广州还没有类似案例,具体怎么落实要等省部通知,本地楼市专家则提醒此举要避免促成新的小产权房。
国土部和住建部的通知显示,13个试点城市为北京、上海、沈阳、南京、杭州、合肥、厦门、郑州、武汉、广州、佛山、肇庆、成都。之所以选择这13个城市,是因为租赁住房需求较大,村镇集体经济组织有建设意愿、有资金来源,政府监管和服务能力较强。
国土部和住建部的通知显示,村镇集体经济组织可以自行开发运营,也可以通过联营、入股等方式建设运营集体租赁住房,项目用地以存量土地为主,不得占用耕地,供应对象上以满足新市民合理住房需求为主。
南都记者了解到,目前番禺区大石和白云区个别村有私下拿村集体用地建公寓再以租代售,但官方层面则没有类似的案例。国内一线城市中仅北京在2010年有类似试点,但是房源的建设和审批期很长,供给非常少。
易居企业集团克而瑞广州机构首席分析师肖文晓分析,广州很多城中村村民都在自己的宅基地上盖房子出租,如果村集体用地建租赁住房可能会形成一定的竞争,但具体也要看两种房源的数量和价格定位,如果村集体租赁住房的户型和配套管理更好,会和村民出租房形成错位竞争关系,不一定带来冲击。
中原地产黄韬则表示,这一政策进一步凸显了政府租购并举、发展租房市场的意图,尽管租售同权暂时还无法实现,但租房人群享受更多的公共服务却是趋势,具体广州会如何执行也值得期待。
(原标题:广州国规委:农村“集建租房”未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