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银行 / 保险 / 汽车 房产 / P2P > 五问“集体租赁住房”:配套金融体制要跟上

五问“集体租赁住房”:配套金融体制要跟上

2017-08-31 21:25  来源:中财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中财网

  本次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土地财政模式面临的瓶颈,为保持城市经济稳定增长、推动城市发展方式转向而提出措施。

  2017年8月28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方案》(下称“方案”),在北京、上海、南京、杭州、厦门、武汉、合肥、郑州、广州、佛山、肇庆、沈阳、成都等13个城市开展利用集体建设用地建设租赁住房试点。

  政策一出,立刻引起媒体和业界高度关注。有观点称,这一政策意味着集体土地正式入市,建在其上的房地产开发成本可降至20%-30%,也就是说二、三折超低价房即将面市。还有不少冠以“楼市王炸”之类浮夸标题的文章也随即刷屏。可惜的是,这些文章似乎有些误读了。

  那么,《方案》释放出的真正信息究竟是什么?以下五个问题或许可为我们管窥一二。

  一问:为什么要开展《方案》试点?
  长久以来,我国采取的是“土储模式”——国家对集体土地先征用、变性、收储,变为国有建设用地以后再进行开发。然而,洪水总有撞上堤坝的时候,随着社会发展,集体土地的开发模式和发展方式已难以适应城镇化的发展方向。中国城镇化的后半段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避开征地环节,在集体土地上探索继续推进城镇化的新模式,成为顶层设计的当务之急。

  其一,在住房的供需矛盾推动下,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逼不得已成为现实,但因政策空白,由此导致的消防、治安、地方黑恶势力坐大等问题成堆,既然挡不住、禁不绝,不如变堵为疏,跟上市场步伐,以正视听。

  其二,积弊已久的城乡矛盾不但久未破题,城乡差距反而越来越大,尤其是城乡接合部等地区,城乡距离近在咫尺,对比反差却如天壤,如不及时化解,城镇化将被画地为牢。

  其三,新形势下保增长压力大,无论对国家还是城市,经济停止增长意味着就业、社会稳定等一系列问题的连锁反应。

  至此,笔者以为,本次政策的根本目的是解决土地财政模式面临的瓶颈,为保持城市经济稳定增长和城市整体可持续发展、推动发展方式尽快转向提出措施。

  二问:试点房售价会降低吗?
  熟悉土地开发的人知道,在政府主导的土储模式下,住房售价涵盖了征地、拆迁、农民安置、农民转居、物业建安、配套设施、企业利税六大项。那么,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的成本是否会减少呢?从成本结构上看,减少的只是征地和农转居,对于13个大城市试点,两项成本所占住房售价比不超一半。

  倘若低租金房供应充分,新增住房确实能暂时缓解供需矛盾,房价也会有所下降。不过,下降幅度却很难计算,因为集体土地租赁住房只租不售,何来二三折价房之说?

  不仅如此,由于集体土地可以入市,村集体和农民配合拆迁和征收的意愿就会减弱。征地更难,商品房供应量就会减少。由于商品房有着唯一合法的买卖权,投资品属性不可替代,国人的买房观念又不可能一下转变为“以租为主”,买房需求仍将长期持续。

  殷鉴未远,深圳房价近年大涨,就是源于2009年率先进行的集体土地入市探索,随后几年都完不成土地整备(即土地收储)计划,缺口达一半以上。供需矛盾下,房价成为了出口。

  三问:投资渠道可行吗?
  从政策上看,投资审批环节打通了;但从融资渠道上看却未必行得通。

  为什么?因为《方案》规定在集体建设用地上建设的是“租赁住房”,只租不售,因此房屋所有权没有流通性,不能成为抵押物;加之“不得转租”,使用权也没有流通性。当所有权和使用权都被冻结时,连“商品”都算不上,因此没有抵押贷款融资的可能。

  尽管住房具有使用价值和现金收益,未来租金收益可以进行质押贷款融资,但这只是在法理上成立,实际上未必行得通。

  我们算笔账:据2016年国家统计局数据,北京住房租售比平均为1:662,即52年租金可以收回房屋总价。假设在集体土地上建设住房成本降低一半,租赁价格不变,大约26年租金可收回成本,若加上利息约为40年。若以租金质押融资,意味着房屋业主——村集体在40年内无任何净收入,期间所有租金收入都要先归银行。而银行也不划算,40年后才能收回本息。在13个试点城市中,租售比最高的厦门,租金收回投资年限约为45年;最低的成都也要22年。这样的贷款产品,银行是没有兴趣研发的。

  如果靠股权融资呢?虽然该方法被《方案》明文认可,但由于住房产品缺乏交换价值,取得现金收益能力低,本身缺乏对合作者的吸引力,实际上却可能连股权合作都谈不成。缺乏融资渠道的结果,是只能依靠集体自有资金进行建设,如此一来,开发恐怕是有心无力。

  四问:谁来开发建设住房?
  目前的村集体——即使是相对发达的村集体——自身也缺乏大规模开发建设能力,多数集体要做也只能与开发商合作,采取类PPP模式(村集体相当于政府,代表全体村民公共利益)。

  不过,如果采取股权合作开发,则存在几个制度性障碍:一是集体土地评估没有公认方法,如北京六环一带开发进展缓慢的主要原因,就是集体土地估值偏高,削弱了投资吸引力;二是如果村集体以土地入股,企业以现金入股,村集体一般要求控股,这就可能出现同股不同权问题;三是作价入股的年限没有说明;四是土地作价入股近期收益无望,农民权益全在未来,这种情况下要不要设置保底分红也很敏感:不分,农民没有积极性,分则投资人财务风险大。

  五问:试点住房能否提供给新市民?
  由于融资问题,在集体土地上建设租赁房的数量暂时不会太多,各城市的本市户籍居民中的各群体需求尚有巨大缺口,因此给新市民优先分配希望渺茫。

  比如,杭州市公共租赁住房的优先分配群体是城市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和新就业大学毕业生及创业人员。纵览全国各城市,不管有无明确规定分配顺序,通过摇号分配公共产品性质租赁住房是普遍现象,因此公共租赁住房仍处饥饿状态。在低收入群体的刚性需求得到满足之前,各地恐怕很难顾上新市民的相对弹性需求。

  不过,尽管我们分析了《方案》的相对不足之处,但此项改革具有划时代意义不容抹杀。基于此,笔者愿提出几条意见以供参见:
  首先,此项改革涉及我国土地、金融体制,牵一发而动全身,必须有相应配套改革,尤其是针对性的金融产品要跟上。

  其次,针对目前的试点城市还要具体选点,先以少数具体试点为起点,选点宜小不宜大,由易到难稳健推进。

  另外,要优先选择土地成本较低的地方进行试点,防止摊子铺得太大,以致风险难控。

  最后,为解决房源分配,可以尝试将租赁住房进行企业福利分房:哪家企业参与开发则可取得一定数量的定向分配住房,此举既可吸引高端人才,又鼓励了社会资本进入,一定程度上缓解了融资难与需求旺盛间的矛盾。

  本文无意给这项重大利好政策泼冷水,指出问题意在针对部分观点的过度解读进行纠偏。虽然政策还有很多问题亟待破解,机制措施尚未成熟,但这给试点城市留下了巨大创新空间,也为我国城镇化战略转型留下充分想象空间,值得我们继续期待。


标签

阅读了该文章的用户还阅读了

热门关键词

为您推荐

行情
概念
新股
研报
涨停
要闻
产业
国内
国际
专题
美股
港股
外汇
期货
黄金
公募
私募
理财
信托
排行
融资
创业
动态
观点
保险
汽车
房产
P2P
投稿专栏
课堂
热点
视频
战略

栏目导航

股市行情
股票
学股
名家
财经
区块链
网站地图

财经365所刊载内容之知识产权为财经365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未经许可,禁止进行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等任何使用。

鲁ICP备17012268号-3 Copyright 财经365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复制必究 Copyright © 2017股票入门基础知识财经365版权所有 证券投资咨询许可证号为:ZX0036 站长统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