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市8月29日晚间公布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的通知,在今年4月开始实行的区域限购等政策基础上,进一步严格限购措施、限购区域扩大到主城区四个区,同时限制商品房网签变更。
今年4月,兰州市开始对主城区的城关区、七里河区和安宁区实施区域限购,而根据这次出台的最新政策,在原有限购区域基础上,西固区也纳入限购区域。
同时,兰州市限购措施也变得更加严格。在限购区域内买房的非兰州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办理网签手续前,须提供在兰州市连续不间断缴纳3年及以上的社会保险养老保险证明,或连续不间断申报1年及以上的个人所得税证明。其中明确,补缴的相关证明不得作为购房的有效凭证。而为保证缴纳证明的真实性,兰州市房产、人社、地税等部门将建立信息查询共享机制。
此次出台的新政中,兰州市对在限购区域的贷款首付比例也进行了调整。除了购买首套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0%之外,其他首付比例都进行了上调。首套房无贷款或者贷款已结清的兰州市户籍家庭,二套房首付款比例被上调至不低于50%;在首套房贷款未结清的前提下,购买二套房的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60%;而对申请购买非住宅的个人或单位,贷款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70%。
此外,兰州市还明确,在全市范围内,预售商品房自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不得办理商品房网签更名手续;但如需办理网签退房手续的,须本人提出申请,买卖双方签订退房协议后办理。据了解,兰州市此轮房地产调控政策的有效期为五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