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市民在重庆市沙坪坝区政府公开信箱里发文称,中低收入群体公租房小区住户有六七万人不等的特大小区,为什么都不修建游泳池?对此,沙坪坝区政府网上回应称,如来信人对居住环境不满,“建议自行购买带有游泳池的高档小区住房”。此回复引发争议后,当地相关方面就工作人员失当表述向当事民众表示歉意。
“建议自行购买带有游泳池的高档小区住房”,这句看似平常的“建议”,作为“公租房小区为什么不建泳池”的回复,用时下的流行语表示,就是“怼回去”。其潜台词或可理解为:想要住带有游泳池的小区,有本事就自己买去。不管市民的疑问是否合理,作为政府发声,如此回应确实让人五味杂陈,“失当”毋庸置疑。
类似出自政府工作人员的神回复,近年来时有出现。这体现的是,政务服务中的“公共人格”养成,还明显欠缺火候,一些公共回应很容易被某个工作人员的个人情绪所支配。虽说也不乏一些个性化回复起到了加分之效,但更多时候,政务回复的“抖机灵”,往往只能适得其反。这次同样不例外。
不过,政府工作人员回复“失当”之余,这次民众的提问内容本身,也值得关注。“公租房为何不建游泳池”的疑问,很容易让人联想到前些年“廉租房能不能建独立厕所”的著名争论。从社会功能看,廉租房、公租房等都属于保障性住房,是为托起中低收入群体的住房梦,考虑到其兜底性质,以及分配公平,整体配置要低于商品房,这无可厚非。但需要正视的是,所谓公租房与商品房的差距,只能是相对的,用某个绝对的标准来区隔,已然过于机械,也容易矮化公租房的社会价值。
事实上,当前多数保障性住房都设计有独立的卫生间,“能不能建卫生间”的疑问基本已成过去式。这一方面是因为,社会的住房标准在不断提高,拿某种固定标准来限制公租房的配置,本就存在问题;另一方面,公租房配置差于商品房,一个现实考量是为抑制“富人”的“抢房”冲动。但随着公租房申请程序的严格和强化,仅仅为了怕“富人”觊觎,就刻意让公租房低配,已越来越站不住脚。
总而言之,对公租房到底能不能建游泳池,不妨保持一种开放的答案。这一是指,公租房小区居民呼唤建游泳池,并不一定就是追求奢华,而可能仅仅是对消暑、休闲健身等基本配套的需要;二,社会对居住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现在的公租房没有游泳池,并不代表以后也不能有,先入为主的一味排斥有失合理。特别是在倡导租房和“租购同权”的背景下,多一些不那么“低配”的公租房,未尝不是缓解社会购房焦虑的对策之一。(原标题:“公租房能否建游泳池”,不能只想到怼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