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讯 近日,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军,因在该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违法卖出该公司股票,被中小板管理部出具了监管函。
中小板监管函【2017】第147号显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定于2017年8月23日披露2017年半年度报告,李军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在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前30日内,于2017年8月14日卖出公司股票5万股,成交金额为28.3万元。
中小板管理部认为,李军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第1.4条、第3.1.8条以及《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2015年修订)》第3.8.17条的规定。中小板管理部对此表示关注,并请李军充分重视上述问题,吸取教训,及时整改,杜绝上述问题的再次发生。
公开资料显示,南国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1998年7月27日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法定代表人薛志勇,公司经营范围包括房地产综合开发、商品房销售、租赁;物业管理等。2009年11月,南国置业成为IPO重启后首家上市的地产公司(深交所代码:0023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