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昨日从市规土委、市农委了解到,市规土委和市农委近日联合发布的《北京市严禁严管浅山区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措施》中提出,在依法依规加强用地审批、依法依规严厉打击违法占地违法建设的前提下,对浅山区用地管理要做到“六个严格”,坚决杜绝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其中包括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项目,严禁打着各种名义旗号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
这“六个严格”中,第一项就是严格控制新开发建设项目。市规土委相关负责人介绍,浅山区严禁打着各种名义旗号在浅山区违法违规搞圈地开发;严禁在城镇集中建设区外搞各种规模的商品住宅开发;严禁整体镇域开发;严格审查和审慎推进浅山区特色小镇建设,把好项目准入关。此外,提高浅山区建设标准,在用水、排水等方面设立严格的限制指标。
同时,严格农村土地用途管制。加大对集体土地经营权流转的“村地乡管”力度,农用地、未利用地对外发包及流转须经乡镇政府审批,并由其加强批后监管,防止擅自改变土地用途。
对于已经发包(出租)的集体“四荒地”,未经依法登记取得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的,严禁再次流转,确保无违法占地、无违法建设、无违法排污、无禁限产业。
记者了解到,严格设施农业和种植大棚项目管理也是严控的一项重要内容。该负责人表示,要严格设施农用地备案制度,提高准入门槛,发展高效节能、高附加值的创新型高科技农业。对设施建设方案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的,一律不予备案。本市也将加强对现有农业种植大棚的动态监管,利用退耕还林、生态建设等政策引导其逐步退出浅山区。对以设施农业项目为名违法建设、销售“大棚房”的,一律强制退出浅山区,并暂停所在乡镇辖区内的设施农用地备案,直到全部整改到位。
此外,将严格控制畜禽养殖规模,巩固畜禽养殖禁养区划定成果,关闭、整治禁养区内规模化养殖场,有序退出禁养区内规模以下经营性畜禽养殖。
对于新增的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本市将严格落实快拆机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逐步推行月度卫片监测,确保及时发现、处置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对非公共公益性违法占地违法建设,一经发现,区、乡镇政府应立即启动快拆机制,坚决予以动态“清零”,确保“发现在初始,解决在萌芽”。
本市还将严格执行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按照城市建设“减量发展”的新思路,严控新增建设用地,盘活存量建设用地。对因地方政府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导致新增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未整改到位的,暂停办理该地区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原标题:浅山区严禁违规圈地开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