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渡”路径
银行的消费贷有严格的审核规定以及资金流向监控,那么是如何流向了房地产市场呢?
一家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的个贷人士向记者解释,按照规定,消费贷是不允许被挪作他用的。银行也有一系列的规定,比如大部分的消费贷都是委托支付,只有在见到合同之后,银行才直接转账给商家,用于装修的就直接打给装修公司,用于个人经营的贷款也必须是打给有业务关联的企业。
然而,事实上又如何呢?“在这种情况下,有可能存在用户伪造合同来套现。另一种情况下,消费贷款审批后直接打在用户的银行账户里。这时,消费、转账等操作,包括ATM取现后,存入他行的同名账户等,也都可以监测到的,但如果ATM机取现后直接花掉,就无法监控了。”上述个贷人士称。
上述深圳地产中介售楼经理进一步透露,“如果消费贷直接打到个人账户,A银行申请的消费贷要把资金从A银行取现,再存到B银行去作首付贷,不在同一家银行操作就可以了。”
而一家股份制银行深圳个贷人士则建议,最好找其他渠道借款支付首付款,在按揭贷款审批下来之后,再去申请消费贷,把首付款还给别人。虽然这样做兜了一大圈,但规避了监管审批,不过本质上还是将消费贷变成了首付贷。
“只要觉得用户有还款能力,有些时候为了业绩,银行对于用户伪造合同等情况也是睁只眼闭只眼。”上述股份制银行北京分行个贷人士称。
目前,北京、深圳已经相继抡起了消费贷监管的大棒,那么究竟采用何种措施,才能更加有效地杜绝首付贷,从而防范房地产、金融风险的灰犀牛呢?
“商业银行办理住房按揭贷款的时候,要加强对购房首付资金的审查,尽量做好入口的把关,如果来自其他借贷领域要加强监管、审查,就不能审批通过。对于提供首付贷的互联网平台,要加强监管、整治的力度;对于房屋中介机构、房地产开发商,总是明里暗里想做这样的事情,也要加强对他们的管理。” 董希淼认为,必需打监管、整治的组合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