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月,住建部批复同意成都等10个城市开展住房租赁试点工作。据统计,目前成都市可用于出租住房约61万套、建筑面积约4861万平方米,可解决约120万人的住房需求。日前,成都市市委副书记、市长罗强在推进住房租赁试点工作现场办公时强调,要始终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关于培育和发展住房租赁市场的决策部署,有力有序推动住房租赁试点,加快构建购租并举的住房制度,更好满足市民特别是青年人、新市民等群体的多层次居住需求。
据介绍,成都市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建设一批人才公寓、产业园区的配套用房,用于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加快保障新市民和人才的住房需求。
据了解,对住房租赁企业,成都市将按照国家和省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的有关规定给予政策扶持,享受相关税收、金融支持。逐步将现有政府投资和管理的公共租赁住房和国有住房租赁企业建设和运营的租赁住房、人才公寓,交由住房租赁企业管理,不断提高管理和服务水平,支持企业向机构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力争到2020年,培育和发展机构化、规模化住房租赁企业不低于50家。
同时,成都市将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新建、配建租赁住房,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物业服务企业拓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利用已具备使用条件的自持住房,开展住房租赁业务。支持房地产开发企业与住房租赁企业合作,建立开发与租赁一体化的运作模式。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