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四线城市的房子也“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房价高企的三四线城市,应着眼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既积极有效去库存,又尽快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特别是要主动适应新常态,真正摆脱对土地财政的过度依赖。
9月18日,国家统计局发布了8月份70个大中城市商品住宅价格变动情况。数据显示,当月一些三四线城市新建商品住宅和二手住宅价格同比涨幅达10%以上,有的甚至接近20%。这无疑会在一定程度上引发当地刚需民众的关注和焦虑。
一些三四线城市的楼市之所以出现上述情况,除了地方政府此前实施的购房补贴奖励因素外,还有两个可能的原因。一是一些地区基础设施、生态环境特别是交通条件逐步改善,吸引力比过去有所提高,购房者预期也有所改善;二是在一二线普遍实行楼市调控措施的背景下,一些炒房资金流入了三四线城市。
必须明确的是,三四线城市的房子也“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即使出于完成去库存任务的考量,对投资投机性购房网开一面,但这也会带来诸多问题。其一,拉高了房价,打击了真正的刚需和改善性需求。即使地方政府实施各种补贴,但如果有限的补贴不断被当地快速增长的房价对冲抵消,很多民众只能望房兴叹,部分民众改善居住的愿望会渐行渐远;其二,吹大了楼市泡沫,增加了潜在的金融风险。三四线城市如果任由炒房资金流入楼市,甚至以加杠杆支撑炒房去库存,也会给楼市带来风险隐患。
对此,兰州、扬州、泰州等三四线城市近日相继出台了与一二线城市相似的楼市调控政策,说明相关地方政府已经意识到存在炒房、房价上涨现象以及泡沫风险。有业界人士分析称,此举表明在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的长效机制形成之前,调控措施不可能松动。其实,建立长效机制的过程以及未来的长效机制本身,都要切实长期贯彻“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这一定位。因而,符合这一定位的调控措施不是权宜之计,而是需要长期坚持的原则。其他房价高企的三四线城市,也应着眼本地实际,采取有力措施,既积极有效去库存,又尽快有效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势头。
一方面,要有针对性地采取必要调控措施。去库存正是民众改善居住条件的有利时机,所以应慎用限购措施,可以限贷、降低购买多套房屋的杠杆率为主要手段,防范泡沫和金融风险。同时,进一步延长二手房上市交易时间,以遏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防止通过炒房拉高房价;另一方面,要继续积极引导开发商通过适当降房价去库存。有关各方应明白这样一个道理:在供大于求的背景下,如果没有自住价值,靠炒房拉高价格去库存,是走不远的。自住价值的实现,适度降房价是一条可行之道。积极发展新动能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使地方经济走出一条行稳致远之路。(原标题:严防炒楼资金流向三四线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