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地发文严查消费贷
个人消费信贷是指个人客户采取信用、抵押、质押担保或保证方式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的用于消费的贷款。贷款可用于留学、房屋装修、一般消费等诸多方面,但不能用于购房、炒股等投资行为。
在消费升级背景下,消费金融发展如火如荼。据公开数据显示,今年1~7月,居民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1.06万亿元,累计同比多增7137亿元,而去年全年新增消费性短期贷款仅有8305亿元。眼看着到年底消费贷就会实现翻番,然而国家统计局公布的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增速却不仅没有相应的涨幅,反而8月的同比增速还创下了半年新低。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发布的《全国居民短期消费贷款流入楼市现象研究》揭出的“猫腻”显示,今年3月以来,新增异常短期消费贷款金额约3700亿元,预计其中至少有3000亿元流向楼市,约占新增短期消费贷款总额的30%。
进入9月,北京率先严查消费贷违规进入楼市,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针对个人经营性贷款和个人消费贷款开展自查工作,重点检查“房抵贷”等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情况。
随后,江苏省于9月13日跟进,要求各商业银行在非住房消费贷款用途审查上,既要加强对个人消费贷款贷前交易背景真实性的审查,又要强化贷中资金流向和贷后资金用途管控,谨慎发放长期、大额、不指明用途的消费贷款、严禁发放用于购房首付款或偿还首付借贷资金的个人消费贷款。
9月15日,深圳要求消费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5年,不得以房产二次抵押发放个人消费贷款。同月20日,广州又明确规定,原则上将不发放超过100万元或期限超过10年的个人综合消费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