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楼市风险有所降低,但是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依然居高不下,住房制度的长效机制2018年需要迈出实质性步伐
虽然伴随着热点城市楼市的明显降温以及三四线城市的升温,楼市总体风险有所下降,但从一线城市看来,部分风险依然存在,其不确定性仍需高度警惕。
“虽然不断收紧的楼市调控和严格的限制性措施有效遏制了热点城市房价的过快上涨,当前楼市风险有所降低,但是一线城市房价收入比依然居高不下。”倪鹏飞指出。数据显示,虽然全国平均房价收入比仅为7.5,总体房价收入比稳定,但单独看一线城市,其房价收入比依然高达31.3,其中,北京房价收入比更是高达41,居所有城市之首。
“要警惕房价报复性反弹。因为我国的住房基础制度没有根本性改变,政府依赖房地产的发展局面仍然没有改变。”倪鹏飞认为,“目前一二线部分城市房价增幅下降是调控重拳下行政限制性措施的结果,并不是真正由市场供求机制、价格机制、竞争机制发挥自我调节作用下的变化。因此,如果调控政策转向或变化,前期抑制房价过快上涨成效将功亏一篑,一二线热点城市房价可能出现报复性增长”。
由此可见,要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必须将抑制住房投资投机的政策手段制度化、长期化。“2017年住房制度的长效机制开启了建设之门,2018年需要迈出实质性步伐。”倪鹏飞指出。
报告建议,将2018年确定为基础性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年,把持续调控融入到制度和长效机制建设中,并突出5个重点:第一,坚持调控不放松不动摇,完善调控机制;第二,加快建立多种供应主体和供应形式的租售并举制度;第三,完善住房金融市场与监管制度;第四,改革土地制度和机制改革;第五,加快财税体制改革。
“要按照十九大报告要求,加快推进住房领域的供给侧改革。”倪鹏飞说,“加快积极支持培育多主体供应机制,降低法人企业、社会机构、个人、集体组织建设、经营保障房与商品房的准入门槛,形成房地产开发商、集体单位、个人、社会法人机构等都可以参与提供购房、租房的局面”。
“促使住房回归居住属性,是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建立住房发展长效机制的出发点。”邹琳华认为,“需要鼓励支持各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创新商品房之外的住房供给渠道,改变商品房一枝独大的局面。北京的共有产权住房实验就是这方面的探索。同时,还要适度降低商品房的金融属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