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编辑 钱多多)近日,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用地政策的意见》(下称《意见》)。著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此举是中国土地改革进程中一大创新,不仅将大幅降低土地使用成本,有利于激发高精尖企业活力,还可能预示今后土地使用年限或将发生动态调整。
根据《意见》规定,各试点园区将按照高精尖产业准入标准研究确定入园企业的准入条件,明确产业类型、投资强度、产出效率等要求,作为土地供应的前置条件。同时,在依法合规前提下,各园区可综合采用园区规划范围内统筹平衡开发成本、出让土地和出租房屋并举等方式,控制和降低土地使用成本,为高精尖产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这份《意见》出台了具有突破性的土地条文:1、入园企业购买园区产业用地,出让年限最长为20年,拿地企业必须是高精尖,租赁的话,最长不得超过15年;2、园区开发企业(产业地产)不得整体或分割销售,不得转让公司股权;3、企业要入驻本批试点的19家园区,必须签署“履约监管协议书”,达不到就得退出;4、园区设施配套比例不得超过15%。
此次出台的政策还对利用园区炒房的行为作出了相关规定。《意见》称,除北京市政府审核批准的专业园、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运营机构可将依法自持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土地或建设的产业用房出租给入园企业外,其他入园企业严禁以任何形式将园区出让或出租的土地及地上房屋进行转让、销售、出租。否则将组织相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履约监管协议书进行处置。
业内人士表示,此举将有利于相关土地价格降低,减少企业入驻成本,有效实现土地利用效率。以北京去年3月份成交的位于亦庄开发区的某工业地块为例,该地块出让年限为50年,土地面积为2万平方米,起拍价和成交价均为3240.0972万元。如果土地出让年限缩短,土地价格会有一定幅度下降,有利于相关企业降低拿地成本。同时,随着土地年限缩短,也将加快相关地块的开发效率,降低土地闲置风险。
一直以来,园区开发商前期拿地建设,后期分割销售,是业内默认的潜规则。但《意见》的出台,对产业园区开发企业以往“拿地-开发建设-分割销售”的模式可以说是明确地说不。对于一些没有强有力产业支撑的园区来说,将是运营管理上的深度考验。而对于没那些有产业优势的产业地产商来说,这回算是彻底击中了短板。
早在2017年4月,北京市规划国土委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地税局、市工商局曾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产业项目管理的通知》,相关负责人在解读这个通知时专门强调“绝不允许将产业用地用于搞所谓的科研地产、产业地产”。这次《意见》的出台,进一步显示了北京对“所谓的产业地产”下重手整治的决心和手腕,堪称史上最严苛的产业用地新政!
据了解,该《意见》将率先在国务院和市政府批准设立的19个开发区、产业园区试点。具体园区为:
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开发区(3个):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北京天竺综合保税区。
北京市政府批准设立的开发区(16个):
北京石龙经济开发区、北京良乡经济开发区、北京房山工业园区、北京通州经济开发区、北京永乐经济开发区、北京临空经济核心区、北京顺义科技创新产业功能区、北京昌平小汤山工业园区、北京采育经济开发区、北京大兴经济开发区、北京兴谷经济开发区、北京马坊工业园区、北京雁栖经济开发区、北京密云经济开发区、北京延庆经济开发区、北京八达岭经济开发区。
北京市近年为了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可谓不遗余力。2014年7月,北京市首次出台《北京市新增产业的禁止和限制目录》,这是全国首个以治理“大城市病”为目标的产业指导目录,明确了全市新增产业和功能的底线,对非首都功能增量进行清单式严格管理。
《目录》对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发挥了显著推动作用,实施以来,高端服务业新增市场主体持续保持活跃态势。2017年1月至11月,科技、信息、金融三大高端服务业新增市场主体6.9万户,占全市新增市场主体的比重为35.6%,较2016年同期提高3.3个百分点;科技服务业领域认定登记技术合同63563项,同比增长9%;技术合同成交额3919.2亿元,同比增长24.8%。高精尖产业新设市场主体占比由2014年的不到40%增长至目前的近50%。想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