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编辑 钱多多)今天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肖捷、副部长史耀斌、胡静林就“财税改革和财政工作”相关问题回答记者提问。其中大家最关注的房地产税、个税改革问题,部长们都做了详细解答。
1、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正在起草
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中国现在没有房地产税制度,但是进行过试点,积累了一些经验。如记者朋友提到的,李克强总理在3月5日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要稳妥推进房地产税立法。事实上,在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中也提出,要适时推进房地产税改革;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快建立地方税体系,这些都为房地产税改革作出部署。
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全国人大常委会、财政部和相关部门正在起草完善房地产税法律草案,总体思路是立法先行、充分授权、稳步推进、分步实施。
目前我们正在设计、完善房地产税制度,正在论证和听取意见,在推进过程中会注意参考国际上的共性的制度安排,同时从中国国情出发,合理设计房地产税制度,比如会合并整合相关税种,会合理降低房地产在建设、交易环节的税费负担,以此让房地产税制度更加合理、公平。
2、全球房地产税有四个共性安排:
第一,对所有的工商业住房和个人住房,都会按照它的评估值来征税。
第二,所有国家相关制度安排里,都有一些税收优惠,可以有一些扣除标准,或对一些困难家庭、低收入家庭、特殊困难群体给予一定的税收减免等。
第三,这个税属于地方税,它的收入归属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用这些收入来满足教育、治安和其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等支出。
第四,因为房地产税的税基确定比较复杂,需要建立完备的税收征管模式,才能使房地产税征得到、征得公平。
此前3月5日,全国政协十三届一次小组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财政部原部长楼继伟曾向媒体透露,房地产税立法草案预计今年进行首次审议。
3、个税征税模式将改变
在记者问到个人所得税改革进展时,肖捷部长直言:在座每一位都将因此而收益。
据财政部副部长史耀斌介绍,这次的改革至少有两大内涵值得关注。一是提高起征点,根据居民基本生活水平的变化确定;二是增加了专项扣除,首先选择的重点是教育、大病医疗等老百姓最急需最关切的。
除了这两个内涵,还要改革征税模式。将分类税制转化为分类和综合相结合的模式。比如将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等劳动性所得,作为综合所得合并起来征税。更好体现税收公平,调解收入分配
接下来,会加快启动税收改革方案,同时启动个税的修法。
4、财政事权改革的新进展
记者:很多人非常关注财税改革进展问题。其中,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是财税体制改革的三项重点任务之一,也是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内容,您能不能介绍一下这项改革的有关情况?
肖捷部长:你提了一个很专业,也很重要的问题。财政事权改革,是科学规范政府间关系的核心内容,有效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要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
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涉及的领域非常多,可以用“是一项庞大的系统性工程”来形容,需要总体规划,统筹推进。去年大家都注意到,我们率先出台了有关外交领域的改革方案,今年到目前为止,我们又出台了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共同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的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应当说,为分领域推进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提供了引领,因为这是一个基础性的改革方案。
那么,在此基础上,我们今年将重点推进教育、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环境保护等领域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通过推进这项改革,要有力地促进各级政府更好地履职尽责、更有效地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效率和水平,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想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关注财经36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