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编辑 钱多多)近日,原中国银监会网站公布了广东银监局对内地外商独资银行南洋商业银行广州分行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决定书显示,该行因票据业务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被处以罚款30万元。
事实上,这已是南洋商业银行半年内接到的第4张罚单。
1、第一家内地经营外资银行
首先介绍一下这家银行。资料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于1949年12月15日由庄世平创办于香港,于1982年在深圳经济特区设立第一间内地分行,是新中国成立后第一家在内地经营的外资银行。2007年12月4日,南洋商业银行将其在内地的分支行改制为外商独资商业银行,成立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总部设于上海。
目前,该行除在香港各区设有四十一间分行及多间投资服务中心、工商服务中心外,在美国三藩市均设有分行,并在中国内地成立全资附属公司—“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为客户提供全面银行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南洋商业银行资产丰厚。
从2017年年报数据梳理来看,15家外资行中,有7家银行资产规模进入“千亿俱乐部”,南洋银行便是其中之一。具体来看,截至2017年底,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总资产1455.4亿人民币,较年初增长近20个百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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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南洋银行连吃4罚单
除广东银监局最近开出的这张30万元罚单外,南洋商业银行在过去不到半年的时间内已经被罚3次,其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涉及同业、理财、存款准备金、授信等业务领域。
其中,被罚金额最高的一张罚单由上海银监局开出。上海银监局4月16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表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陈孝周,2016年9月,该行某同业投资资金违规投向“四证”不全的房地产项目;2016年末至2017年3月,该行部分理财产品未实行“三单管理”;2016年8月至9月,该行违规同意某分支机构开展同业业务。
上海银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对南洋商业银行责令改正,罚款合计150万。
上海银监局的罚单开出前不久,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分行也公布了对南洋商业银行的处罚信息。
信息公示表显示,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存在欠缴存款准备金的违法行为。
人行上海分行依据相关规定,对南洋商业银处以罚款3.2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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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早的2017年12月29日,南洋商业银行大连分行就因存在授信管理不审慎,导致贷款用于归还代偿银行承兑汇票垫款资金,并在短期内形成不良贷款的违法违规事实,被大连银监局罚款人民币30万元。处罚日期为2017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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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外资银行也被罚了
基金君注意到,南洋商业银行并非近半年惟一被罚的外资银行。
2月份以来,韩亚银行因多项业务违规合计被罚超百万元。今年3月14日,人行营业管理部对韩亚银行作出处罚决定。信息公示表显示,韩亚银行因违反《征信业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未按规定备案账户开立资料和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等事由被罚共计86万元,其中相关负责人被罚3.5万元。
早在2月7日,韩亚银行(中国)广州分行就因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以及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被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罚款50万元。
此前,韩亚银行在华业务已多次发生违规。2016年7月,韩亚银行曾因违规吸储被罚90万元。
除此之外,今年以来被处罚的外资银行还有西班牙桑坦德银行上海分行。由于2017年8月3日人民币流动性比例低于法定要求,该行被上海银监局处以人民币35万元罚款;
严监管的同时,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的步伐正日益加快。
外资银行在华已有10年发展期,从外资银行在国内发展业绩来看,外资金融机构在我国的市场份额总体较低,且近年来逐年下降。可以说外资银行的发展比较曲折和艰难,面临的困境和问题也很多。
光大证券宏观研究团队的一份报告认为,过去十多年里,中国银行业开放的程度不断上升,但外资银行并未大举进入中国,全球金融危机后,境外战略投资者纷纷撤退。
数量方面,外商独资银行从2013年的42家减少至2016年的39家,资产的市场份额持续下滑。2006年,外资银行总资产占银行业总资产的2.1%,2016年底,这一比例为1.3%。根据中国银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日前的讲话,到2017年年底,外资银行总资产仅占中国银行业总资产的1.32%。
效益方面,外商独资银行盈利表现也一直落后于中资银行。光大证券考察了八家外资银行的ROA和ROE1,发现其整体表现一直显著低于中资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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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以来,我国银行业进入了扩大开放的快车道,积极稳妥推动银行业对外开放,合理安排开放顺序,稳步扩大银行业双向开放成为政策重点。
3月21日,央行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8〕第7号》,放开外商投资支付机构准入限制,并明确了准入规则和监管要求,从而推动形成支付服务市场全面开放。
在4月举行的博鳌亚洲论坛上,中国人民银行行长易纲宣布了多项金融业重大开放措施,其中涉及银行业的条数最多。例如:
取消银行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内外资一视同仁;
允许外国银行在我国境内同时设立分行和子行将在数月内落实;
鼓励在信托、金融租赁、汽车金融、货币经纪、消费金融等银行业金融领域引入外资;
对商业银行新发起设立的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和理财公司的外资持股比例不设上限等。
4月27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放宽外资银行市场准入有关事项的的通知》。
在我国密集推出多项金融业扩大开放举措后,外资银行机构纷纷加速布局中国市场。摩根大通日前宣布寻求在华建立一家持股比例为51%的全新证券公司,并计划在未来数年内监管允许的条件下将持股比例增加到100%。法兴银行近日也表达了在华成立合资券商的愿望。此前,瑞士银行已成为首家在中国内地申请控股证券公司的外资机构。
事实上,对境外投资者来说,中国的银行业市场仍然充满吸引力。这里有一组数据:2016年中国商业银行的平均ROE在14%左右,美国只有9%,欧洲更低,只有3%。另外,中国利率仍未完全市场化,息差有“保证”.....外资银行在中国市场仍然“大有可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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