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吉网、吉刻APP记者从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获悉,《长春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已经长春市政府同意,即日起实施,至2017年12月8日为过渡期。
网约车平台公司具备线上线下服务能力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具备:
线上线下服务能力,并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具备开展网约车经营的互联网平台和与拟开展业务相适应的信息数据交互及处理能力,具备供交通、通信、公安、税务、网信等相关监管部门依法调取查询相关网络数据信息的条件,网络服务平台数据库接入市运管局监管平台,服务器设置在中国内地,有符合规定的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保护技术措施;
使用电子支付的,应当与银行、非银行支付机构签订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的协议;
有健全的经营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服务质量保障制度;
在长春市市区内具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和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工作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外商投资网约车经营的,除符合上述条件外,还应当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应当向长春市运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长春市运管局对于网约车经营申请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发放经营范围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经营区域为长春市市区,经营期限为4年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申请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应当向申请人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什么样的车辆可以从事网约车.
网约车车辆:“身价”应在14万元以上
拟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长春市市区内登记注册的5座以上、7座以下乘用车,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并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安装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应急报警装置;
车辆轴距不小于2650毫米,车辆价税合计14万元以上(以《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为准)。初次注册登记取得《机动车行驶证》之日起至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之日不得超过3年。纯电动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续航里程250公里以上;插电式(含增程式)混合动力车辆轴距2600毫米以上、纯电驱动状态下续航里程50公里以上;
车辆技术条件、车辆维护、检测、诊断、车辆污染物排放限值、车辆内饰材料、车容车貌应符合相关标准;
车辆应投保营业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营业性第三者责任险和承运人责任险等保险;
驾驶员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个人只能申请一台从事网约车经营的车辆,且车辆所有人名下应无巡游车运营许可。
每台网约车只允许接入一个网约车平台公司从事运营服务。
申请《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的,应当向市运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
长春市运管局按规定对申请材料及车容车貌进行初审,并对审核通过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证明有效期为60日。
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在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车辆初审证明》后,向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按照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车辆使用性质登记为预约出租客运后,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按照国家和本市规定加装车辆卫星定位装置和应急报警装置等相关设备,并接入网约车平台公司。车辆所有人或者网约车平台公司持相关材料到市运管局申请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市运管局对车辆相关设备勘验合格后,依法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网约车证有效期8年
车辆行驶里程达60万公里强制报废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有效期自车辆注册之日起不超过8年。
网约车行驶里程达到60万公里时强制报废。行驶里程未达到60万公里但使用年限达到8年时,退出网约车经营。
车辆退出网约车经营的,市运管局应当向车辆所有人出具《车辆登记变更证明》。车辆所有人持《车辆登记变更证明》到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车辆使用性质登记变更,变更程序按照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网约车车辆终止运营的,车辆所有人应当到市运管局办理退出网约车经营手续,注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市运管局应当对从事网约车经营的从业人员进行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对车辆进行年度审验。
审验不合格的,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仍不合格和超过90日未参加年度审验的,吊销《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什么人可以开网约车.
3年以上驾龄
申请从事网约车经营的驾驶员,应按照培训教材内容进行自学或参加培训,并向市运管局申请参加从业资格考试。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取得C1以上准驾车型机动车驾驶证并具有3年以上驾驶经历;
无交通肇事犯罪、危险驾驶犯罪记录,无吸毒记录,无饮酒后驾驶记录,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记满12分记录;
无暴力犯罪记录;
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下,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
有本市市区常住户口或者居住证;
自申请之日前5年内无被吊销出租汽车从业资格证的记录。
从事网约车服务的驾驶员,应当向市运管局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应材料。市运管局对符合条件并考试合格的驾驶员发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线上线下车辆不一致.
最高罚3万
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失效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由市运管局责令改正,予以警告,并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提供服务车辆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车辆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车辆不一致的;
提供服务驾驶员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或者线上提供服务驾驶员与线下实际提供服务驾驶员不一致的;
未按照规定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的;
起讫点均不在许可的经营区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
未按照规定将提供服务的车辆、驾驶员相关信息向市运管局报备的;
未按照规定制定服务质量标准、建立并落实投诉举报制度的;
未按照规定提供共享信息,或者不配合市运管局调取查阅相关数据信息的;
未履行管理责任,出现甩客、故意绕道、违规收费等严重违反国家相关运营服务标准行为的。
由市运管局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司机甩客、绕道最高罚200元
对于网约车驾驶员来说,这些规定要遵守,否则,后果很严重。
未按照规定携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的;
途中甩客或者故意绕道行驶的;
违规收费的;
对举报、投诉其服务质量或者对其服务做出不满意评价的乘客实施报复行为的。
由市运管局和价格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对每次违法行为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网约车驾驶员不再具备从业条件或者有严重违法行为的,由市运管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撤销或者吊销从业资格证件。对网约车驾驶员的行政处罚信息计入驾驶员和网约车平台公司信用记录。
泄露约车人信息最高罚1万
网约车平台公司及网约车驾驶员违法使用或者泄露约车人、乘客个人信息的,由公安、网信等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处以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罚款;
给信息主体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拒不履行或者拒不按要求为公安机关依法开展国家安全工作,防范、调查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技术支持与协助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网约车平台公司低价倾销或恶意抬价等行为由价格主管部门、工商部门认定并依法查处。
办理手续要看好!
网约车平台公司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
受理时间:自2017年7月3日开始受理。
受理地点: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长春市绿园区景阳大路1599号)。
咨询电话:0431-81109058。
车辆信息变更及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登记时间:2017年7月1日至7月20日。
登记方式:网上登记。申请人登录长春市地方道路运输管理局网站(http://www.ccmbt.com.cn),点击“长春市网约车申报系统”进行操作。
网络车司机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
受理时间:自2017年7月21日开始受理。
受理地点:长春市行政审批大厅交通运输分中心(长春市经开区浦东路182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