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北京市交通委召集各区管理部门和15家共享自行车企业负责人,听取共享自行车投放和管理的意见建议,经研究决定并下发通知,暂停在北京市新增投放共享自行车。各共享自行车企业均表示理解和支持暂停新增投放的决定。
下一步,北京市交通委将牵头出台鼓励规范发展共享自行车的指导意见,并制定相关停放区设置技术导则和系统技术与服务规范,建设监管与服务平台,建立和完善承租人信用体系。市区两级政府部门将根据非机动车停放管理规划及停放秩序状况,进行总量调控。
上海、广州、深圳、武汉等11个城市已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加强共享自行车总量调控和秩序管理。(原标题:北京市暂停共享自行车新增投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