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奔驰认同检测结果 主动权回归或采取维权
值得一提的是,5月27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也发表一封题为《关于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对薛先生使用车辆检测报告的声明》称,公司已收到《北京中机车辆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对该机构所出具的鉴定意见表示尊重和认同。
记者注意到,自3月14日事件发生至5月27日前,奔驰针对“定速巡航失灵”重大安全事件仅发声三次,其中一次还是单独回应某节目组,而另两次分别是在事件发生之后的第2天和第26天。
4月9日,北京梅赛德斯-奔驰销售服务有限公司发布《 关于薛先生用车经历的进一步情况说明》(以下简称《说明》),表示3月16日至今,事件尚未取得实质进展。但根据目前已有信息,可判断事故车辆的定速巡航系统及驾驶系统当晚运行正常。
也正是这份《说明》,迅速激起了车主薛先生的反击。他随即发微博称,“奔驰总部人员只是在3月17日和18日对我车进行了简单的查看,没有进行任何的详细检测,就做出这样的说明,是不是太武断和太片面。”
以至于在4月12日,车主还委托河南豫龙律师事务所发表声明称,“自己驾驶的奔驰车巡航模式切换人工驾驶模式失控确系存在,奔驰公司在没有得到车辆检测结果的情况下,仅通过后台远程拿到的数据,就把责任完全推给车主一方,这种做法过于武断。”
自此,在4月27日当事车辆进行第三方检测之后,奔驰方面三缄其口,再也没有进行正面回应。对此,有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奔驰此后的策略保守了许多,也是为了接下来可能出现的任何结论以及后续变化留有较大的回旋余地。
如今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报告在手,上述资深民事诉讼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奔驰公司采取诉讼手段维权,车主薛先生很可能将承担民事责任。依照现在的鉴定结论,薛先生或涉嫌散布谣言。根据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可要求该车主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
事实上,定速巡航功能的可靠性事关交通安全和生命安全。事件发生后,许多奔驰的现有车主以及潜在车主,确实对于奔驰定速续航技术的安全性以及奔驰品牌的口碑由最初的关切、疑虑,甚至转变为担忧。
上述人士表示,捏造散布虚假事实,损害他人商誉情节严重的,或奔驰能够举证证明造成重大损失如销量造成明显下降,可算作重大损失,对车主可处以两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此外,对于薛先生在报警后,陕西、河南两地交警调动大量社会资源为其清理道路、安排收费站执行紧急措施等,如若成立可以追究行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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