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政策支持民办医
社会办医再次得到国家政策力挺。5月23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的意见》。《意见》提出,要进一步激发医疗领域社会投资活力,调动社会办医积极性,支持社会力量提供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力争到2020年,打造一大批有较强服务竞争力的社会办医疗机构,服务供给基本满足国内需求,逐步形成多层次多样化医疗服务新格局。
《意见》明确了今后一个时期发展社会办医的主要任务和政策措施:一是支持社会办医拓展多层次多样化服务,鼓励发展全科医疗服务,加快发展专业化服务,全面发展中医药服务;二是进一步扩大市场开放,放宽市场准入,简化优化审批服务,促进投资与合作,提升对外开放水平;三是强化对社会办医的政策支持,加强人力资源保障,落实完善保险支持政策,推进医药新技术新产品应用,加强财税和投融资支持,合理加强用地保障;四是严格行业监管和行业自律,完善管理制度和标准,加强全行业监管,提高诚信经营水平。
据上证报24日报道,市场分析人士指出,《意见》分别从拓宽医疗服务内容、放开市场准入两方面着手为社会办医打开了市场发展空间。在拓展多样化服务方面,《意见》提出,积极支持社会力量深入专科医疗等细分服务领域,在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以及康复、护理、体检等领域,加快打造一批具有竞争力的品牌服务机构;同时,支持社会力量举办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消毒供应、血液净化、安宁疗护等专业机构。
在放宽市场准入上,《意见》特别提出,促进社会办医加快发展,凡符合规划条件和准入资质的,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
在限制的基础上进行宏观调控,是政府的职责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