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多部门本月起将联合将对33个试点地区展开督察,加强三项改革和农村相关改革的统筹以及三项试点与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统筹。
国土资源部近日召开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督察动员培训会,全面启动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的督察工作。国土部相关司局、各督察局及中央改革办、中央财办、中央农办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将组成15个督察组赴33个试点地区进行实地督察。
2015年初,根据中央要求和全国人大授权,国土部在全国选取了33个县(区)进行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和宅基地制度等三项改革试点。试点任务到2017年底完成。
这也被俗称为农村“三块地”改革。其中,15个县(区)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15个地区进行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3个地区进行征地制度改革试点。
2016年9月,中央决定进一步统筹协调推进三项试点,把土地征收制度改革和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改革扩大到现有33个试点地区,宅基地制度改革仍维持在原15个试点地区。
此项改革力图在农村土地问题上长期存在的重点难点进行探索突破和研究总结,如缩小征地范围、统筹入市和征地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明确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用途、规范宅基地有偿使用和流转范围等问题。
近期,官方部门也披露了一些三块地改革过程中的成果。例如,截至今年4月,33个试点地区中,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地块共计278宗(其中原15个试点地区259宗),面积约4500亩,总价款约50亿元。
折算下来,每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入市价格大约110万元。当然,这只是平均价格,每宗地块的具体价格还要取决于其地理位置以及入市后的使用用途等。
国土部部长姜大明2016年6月曾表示,农村土地征收、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三项试点工作于2015年启动,目前进展总体顺利。截至2016年4月底,共有97宗约1277亩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总价款达15.7亿元。
姜大明称,入市改革提高了农村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丰富了集体土地所有权实现形式,增强了农民集体和农民群众的获得感。
按照政策要求,此处所谓集体建设用地入市,试点行政区域只允许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非经营性集体建设用地不得入市。入市要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依法取得的条件。入市范围限定在存量用地。
此举更多的是为当地工商业提供生产经营用地,目前政策上还不允许这些土地搞房地产开发。
除了集体建设用地入市,征地制度改革也是多年来农村土地改革推进过程中难啃的骨头。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和房地产业发展,地方政府大量征收集体土地进行商业性开发。与政府在卖地环节获得的巨额收入相比,失地农民得到的征地补偿占比相对较小。
中央政府也试图通过法律方面进行修订来改善这一难题。十八大报告中曾明确提出,改革征地制度,提高农民在土地增值收益中的分配比例。
国土部4月表示,“三块地”改革统筹推进以来,土地征收制度改革试点取得实质性进展。河北定州以维护农民利益为出发点,明确征地范围,重构征地程序,拟将全市所有项目征地全部纳入改革试点范围。山东禹城探索形成“一代管、二提高、三保障”的农民利益保障机制,有效提升了被征地农民获得感。各试点地区通过深化征地制度改革,征地范围进一步缩小,征地程序更加规范完善,被征地农民所得补偿和分享的增值收益明显增加。
相关立法工作也正在推进。在国土部2017年立法工作计划中,研究起草《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被列为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之一。
农业部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研究员廖洪乐此前接受第一财经采访时表示,农村土地征收改革的核心问题就是两个,一个是提高征地补偿,另一个是缩小征地范围,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制订也应该重点对准这两个问题。
按照时间安排,33个试点地区的农村“三块地”改革将在2017年完成,为了落实改革任务、确保取得预期成效,国土部才联合其他部门一起启动此次督察工作。
对于此次督察内容,国土部副部长、国家土地副总督察张德霖指出,一是督察改革试点的总体部署,看看地方组织领导是否健全,基础工作是否扎实;二是督察改革试点的总体进展、成效,根据改革的目标和时间表、路线图,看看配套制度是否及时出台、抓紧落实,相关改革任务是否配套跟进,政策衔接是否顺畅;三是对“三块地”制度改革各自的进展情况进行督察,按照好、中、差的标准分别进行评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