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不管部署什么工作,都让基层签个责任状,其实也是一种形式主义,暴露出的是典型的官僚主义作风。”日前,《人民日报》撰文披露责任状泛滥的不良现象,其关于“层层不负责任”的阐述一时间引起广泛的共鸣,热议的背后也说明了问题的普遍性,亟待解决。
有责任才有落实,狠抓责任落实的今天,“责任状”作为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分解责任的管理手段,抓工作、促落实的好办法,旨在发挥监督、警示、鞭策的作用。然而,如果把“责任书”仅仅当作“告之书”,布置起来“动作大”,落实起来“没动静”,“责任状”难免偏离本质。如何避免责任“挂空档”?在笔者看来,还需监督“加马力”。
源头监督“去库存”。时下,环保责任书、食品安全责任书、安全生产责任书、综合治理责任书、年度目标责任书、计划生育责任书、脱贫责任状……各种责任书琳琅满目让基层应接不暇。诚然,“责任状”的签订可以进一步明确责任,但是有的地方或是“大水漫灌”,凡事都以“责任书”的形式分解压力转移责任;或是签订“责任状”却不明确责任,责任书发挥不了督促责任落实的作用;亦或是“责任状”设置不科学,一味地强调问责,而弱化了调动积极性的作用,种类繁多的“责任状”不仅促进不了工作,反而引起基层的不满。让“责任状”切实发挥实效,这就需要做到精简,哪些工作需要签订,责任怎么明确,从源头上“去库存”。
事中督导“挤水分”。“责任状”能否一竿子插到底,过程管理弥足重要。不难发现,有的单位只管签订不问落实,签订完就不了了之;有的地方上面分外重视“责任状”,基层却不以为意“束之高阁”;还有的地方以“责任状”落实“责任状”,一层做给一层看,“责任状”成了应付检查的材料、推卸责任的工具,并没有发挥实效。“责任状”顾名思义就是对责任的承诺,既然承诺了就必须执行,相反就会失信于民。因此,要在事中跟踪管理上下功夫,挤掉“责任状”虚化的水分。比如,对照“责任状”的要求,定期不定期的开展监督,哪些责任尽到了?哪些工作落实了?还存在哪些问题?要做到“心中有数”,以实的举措换取实的效果。
事后问责“促实效”。“责任状”有没有落实,落实的效果怎么样,哪些需要取缔,哪些需要纳入其中……等等都需要在实践经验总结的基础上检验工作成效。当看到,“责任状”是为了更好地负责,更高效地推进工作,考量的不仅是责任双方的落实力度,也是作风建设的优劣程度,非一日之功,而是一个持续的过程。只有下责任的单位和接收责任的单位同时用力,才能达到事半功倍的效果。然而,一些地方考核机制不健全、配套制度不完善,责任的板子或是只打接收责任单位,而忽视对“责任状”指标合不合理、内容科不科学的考量;或是有问题不差、有责任不究,事后问责问效上不给力,必然导致落实不到位。这就需要加强事后问责,用问责倒逼认真、用心、负责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