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证券报:洪磊会长曾提到,公募基金是信托关系落实最充分的资管行业,基金公司如何更好地践行“信托责任”?
刘建:个人认为,投资者永远应该是被放在第一位的。比如在过去将近20年的历程中,行业也关注投资者适当性这一问题,但似乎没有放在最重要的位置,而是把股东考核放在很重要的顺位上。当然,很多基金公司的股东都是知名的金融机构,基金公司也需要对股东负责,履行自身的社会责任。但从整体上看,未来,投资者适当性应该也将会被提到更重要的地位,这将是行业发展的一个重大转变。只有行业保护了自己的投资者,行业才能真正发展起来,并且长远地发展下去。泰达宏利今年也把对投资者适当性的学习作为一项工作来开展,贯穿基金产品的设计、销售、投资等各个环节,以便更好地践行“信托责任”。
从专业角度出发,刘建认为“可持续性”是衡量基金产品优良的核心因素。只有在遵循投资者适当性的原则下持续地为投资者创造价值,才能更好地践行公募基金的信托责任。
中国证券报:从基金公司的角度看,如何打造出好产品,从而抓住行业发展的机遇?
刘建:好产品应当具备三个属性:一是业绩持续可追踪;二是产品有明确的锚定,投资者对基金经理购买的标的有清晰、持续的预期,而不会随着市场热点的变化随意发生改变;三是在以上两点的基础上,基金产品能为投资者持续创造价值。总体上,“可持续性”是最核心的要素。相反,我不太赞成发行主题类的产品,因为它受市场热点和风格的影响太大,不便于投资者认识产品的本质属性。
从去年开始,我们公司对内部的投资流程也做了重要的梳理,基金经理的权限有了很大的收敛,部分产品的配置由公司整体提供。之所以产生这样的变化,是源于公司的目标也发生了改变,我们不再执著于让每只基金挤进行业前十名,因为这其中可能有10%的天分和90%的运气,我们更希望基金产品能够长期、稳定地保持在同类产品前四分之一或三分之一位置,公司的长期配置也是从这个角度出发。这有利于将基金经理个人的投资行为与公司的投资行为结合起来,让产品更稳定,为投资者负责,尽量减小基金经理的“赌运”在基金业绩中的作用。同时,为了保护基金经理的积极性,我们对考核标准也做了相应的调整,从制度上保证这项改革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