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此前公告,前海开源旗下多个资管计划和公募基金与特华投资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合计向后者转让9279.01万股辽宁成大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6.06%。到了7月12日,辽宁成大却公告称,前海开源与特华投资终止协议转让,转而通过大宗交易、集合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推进。
对于这一情况,前海开源回复记者表示,与特华投资于6月18日签署了两份《股份转让协议》,截至目前,以上股份转让尚未完成上交所审核及过户登记。由于市场环境发生变化、协议转让办理时间等原因,决定终止股份转让协议。
事实上,在7月10日签署上述《终止协议》之后,前海开源7月11日便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将管理的投资组合持有的辽宁成大5000万股票转让给特华投资。根据记者查询,该大宗交易的交易价格为20元/股,与此前协议转让的约定价格保持一致。
尽管所转让股份少于此前6月份协议转让约定,但前海开源称,未来有意通过本次大宗交易及后续交易,合计转让的辽宁成大股份数量与此前转让协议约定的数量基本保持一致。
这也就是意味着,辽宁成大的股份依然会完成转让,只是交易方式发生了变化。对此,有私募投资人士表示,从股权转让角度,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的效果一样,只是在具体流程、时效上有所区别。
根据“5·27减持新规”的要求,大宗交易和协议转让在受让后的限售情况有所区别:协议转让后将成为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需参照“90日内集中竞价减持不超过1%”、“90日内大宗交易减持不得超过2%”的要求。
对于原计划拿到6%股权的特华投资来说,如果考虑“大宗交易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不能减持”的规则,其最终减持完毕最少需要271天,这还是不考虑申报减持计划时效的情况。而通过大宗交易接过5000万股(不超过5%),特华投资只需要等待6个月(180天),便能全部抛售。在此前协议转让公告中,特华投资就表示,这是基于对辽宁成大经营理念与发展战略的认同及对辽宁成大未来发展前景的看好而进行的一项财务投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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