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法》规定,经营机构需要通过一系列适当性管理措施,让投资者承担的投资风险与其风险承担能力相匹配。《办法》的施行,为保障投资者权益对众多金融机构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今,距离《办法》正式实施正好过去一个月,基金公司在落实《办法》的进展情况如何?
对此,记者采访了信达澳银基金,该公司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司主动对照《办法》的要求,已从管理制度、技术设备、人员配备等多个层面进行了积极落实。
该负责人表示,首先,信达澳银按照《办法》规定的标准,对投资者进行细分,提供更具针对性的服务。其次,在投资者与产品或服务进行匹配时,会根据投资者的不同分类、产品或服务风险的不同等级划分,对照适当性匹配的底线要求、特定市场产品或服务的准入要求,对投资者适合购买的产品或者适合接受的服务作出判断,提出适当性匹配意见,供投资者参考。
此外,在向普通投资者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时,会告知产品或服务可能存在的风险信息;提供高风险产品或者服务时,将履行特别的注意义务,包括制定专门的工作程序,追加了解相关信息,告知特别的风险点,给予普通投资者更多的考虑时间,或者增加回访频次等。
最后,公司也在同时强化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定并严格落实适当性内部管理制度,比如限制不匹配销售行为、客户回访检查、评估与销售隔离等的风控制度,明确投资者分类、产品或者服务分级、适当性匹配的具体依据、方法、流程等内容,并进行培训考核、执业规范、监督问责等制度,确保从业人员切实履行适当性管理义务。
该负责人说,公司通过设计科学合理的客户与产品的分级匹配管理系统,将风险管理的理念引入适当性管理,以更积极的态度和有效的措施落实适当性管理要求,确保把《办法》要求真正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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