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埃森检察机关日前对面对“昏倒老人见死不救的4人”提起诉讼。如罪名成立,这4人将面临最高1年监禁。
据当地媒体报道,去年10月,一名82岁老人昏倒在北莱茵-威斯特法伦州(简称“北威州”)博尔贝克一家银行的自助大厅内,先后有4人目睹,但均视而不见,直到第5人出现,才联系医生急救。老人随后在医院不治身亡。
埃森检察机关检察长比吉特·于尔根斯日前向媒体确认将对4人起诉。这三男一女年龄在39岁至62岁之间不等,均来自北威州。其中两人称当时以为老人是银行大厅内经常见到的流浪汉,因此才没有伸出援手。
但检方对两人的解释不予认可,认为老人躺倒的位置在大厅正中,且随身并没有流浪汉常备的睡袋、包裹等物件。
一旦此案开审且罪名成立,4人将面临最高1年的监禁或罚金。根据德国刑法典第323条c款,意外事故、公共危险或困境发生时,若当时情况允许,尤其对施救者不存在重大危险且不违背其他重要义务时而不进行救助,这种行为将会被处以1年以下自由刑或罚金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