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部门在一季度针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出多达363张罚单后,4月以来商业银行委外投资、违规加杠杆等成为监管重点。银监会在4月初公布的46号文《关于开展银行业“监管套利、空转套利、关联套利”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提到,非银机构利用委外资金进一步加杠杆、加久期、加风险等现象属于理财空转套利的范畴,银行业机构需对此进行自查。
此外,通知还要求银行简述其理财资金委外规模以及主动管理和非主动管理的规模情况,并列明简要交易结构。
在银监会出台监管文件、着重强调商业银行自查委外投资之前,今年3月中旬,证监会就已向公募基金管理人和托管人下发机构监管通报,严禁公募基金“通道化”,要公平对待所有投资者。
证监会还明确,委外定制基金需采取封闭运作(或定期开放运作)、发起式基金形式等模式;若不是委外定制基金,单一持有人占比不可超过50%。这一监管新规将覆盖到已获批复但尚未募集成立的基金。对于已成立的委外定制基金也将一视同仁。
业内人士认为,监管部门针对委外投资的管理新政,一方面首次鲜明地确立了收缩委外投资、缩降商业银行投资杠杆的立场;另一方面,加大了通过公募产品对接委外资金的难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