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1日,证监会正式发布《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自10月1日起施行。新规实际上对6万亿元规模的货币基金提出了持仓管理、控制资金投向等要求。基金公司如何看这项新规?又将怎样调整策略?
“短期来看,《流动性规定》将增加货币基金投资管理的限制,加大货币基金投资管理的难度,但中长期来看,行业将在回归现金管理本源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货币基金的功能性开发实现健康发展,投资者对于货币基金的认知也将更加理性。”工银瑞信基金对《证券日报》基金新闻部记者表示。
据天相投顾统计,今年上半年,货币基金贡献了全部基金八成以上的盈利。盈利超过20亿元的8只基金中有3只为货币基金,分别是天弘余额宝、工银瑞信货币、工银瑞信安盈B,分别给投资者带来215.10亿元、24.50亿元、21.69亿元的盈利。
对余额宝和定制基金影响大
记者注意到,新规的主要内容涵盖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以及基金产品设计、投资限制、申购赎回管理、估值与信息披露等业务环节的规范,并在第八章针对货币市场基金的流动性风险管控做出了专门规定。
“针对产品设计方面,《流动性规定》强化了管理人的流动性风险评估责任,对于投资流动性受限标的占比较大的产品,要求在基金通过封闭或定期开放的运作方式减少流动性风险,同时,对于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占比超过50%的基金,要求采用发起式、定期开放运作,不得向个人投资者发售。”工银瑞信基金表示,这一方面规范了委外定制基金的发展,同时,也规避了定制基金的特殊风险给个人投资者带来的冲击。但对于机构投资者占比较大的ETF及联接基金,《流动性规定》也给予了豁免,体现了差异化的监管,将有效地减少新规给市场带来的冲击。
“从长远来看,委外资金造成的公募基金同质化严重、行业无序竞争的现象将会得到缓解,出现系统性风险的概率将下降。”北京一基金分析师对记者表示。
记者还发现,《流动性规定》明确,货币基金规模与风险准备金挂钩,限制随意新发货币基金。同一基金管理人所管理采用摊余成本法进行核算的货币市场基金的月末资产净值合计不得超过该基金管理人风险准备金月末余额的200倍。不符合货币基金“200倍”风险准备金的,将被收取双倍或更高的风险准备金。按照这一新法规,余额宝的管理费将被征收双倍或更高的风险准备金。
“以余额宝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有利于货币基金的发展,其门槛低灵活存取,有利于金融服务普惠性的增强,对于此类产品,后续证监会将会同人民银行出台专项规则。”相关人士透露。
戴“紧箍”是为了更理性
2015年以来公募基金走上了快速发展之路,来自基金业协会的数据显示,截至2017年7月31日,公募产品达到了4486只的历史新高,公募基金资产合计10.68万亿元,其中货币基金规模达5.86万亿元。在满足各类投资者资产配置需求的同时,规模的快速增长为公募管理人在投资、交易、市场、运营、风控带来了比较大的压力。尤其是2015年以来,机构投资者加大了对公募基金的配置力度,机构投资者申赎基金的同质性也加大了基金流动性管理的难度。
“《流动性规定》的出台也是考虑到了公募基金行业投资者结构的变化而做出的一项规定,从长期看公募基金作为投资者投资理财的工具,在更好地把控流动性风险的情况下也能保障投资者投资安全,并且为投资者创造更大的利益。”工银瑞信基金进一步表示,《流动性规定》着重从三个方面降低货币基金流动性风险:第一类条款主要针对客户集中度较高的货币市场基金,对其会计核算方式、平均剩余期限与平均剩余存续期上限、流动性资产占比等方面进行了规定。比如,新规要求新设货币市场基金拟允许单一投资者持有份额超过50%的情况下,不得采用摊余成本法核算,或要求基金持有流动性资产占比超过80%。第二类条款主要针对货币基金所投资的金融工具进行限制,包括流动性资产占比、发行主体的信用评级和投资主体集中度等方面。新规规定,主动投资于流动性受限资产的占比不得超过资产净值的10%,比对开放式基金的整体要求更加严格。第三类条款意在引导货币市场基金规模的适度增长,除了要求“200倍”风险准备金外,还增加了将管理人风险准备金计提比例提升至20%以上的规定。
“此次新规的核心意图就是降低货币基金的流动性风险、强化流动性风险的约束机制,保证货币基金能够及时变现资产以满足投资者的赎回需求,保障投资者的权益。”工银瑞信基金认为,“短期来看,《流动性规定》将增加货币基金投资管理的限制,加大货币基金投资管理的难度,但中长期来看,行业将在回归现金管理本源的基础上,通过加大货币基金的功能性开发实现健康发展,投资者对于货币基金的认知也将更加理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