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9月8日记者从证监会官网获悉,近日,在中国证监会召开的《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培训视频会上,证监会副主席李超强调:“有个别货币基金,规模巨大,规模已经超过了比较大的银行的个人收益。对此,不仅要适用普遍的流动性管理规定,还得适用特别规定。”
据投资快报报道,李超在会上称,规模小的货币基金对整个行业构成的影响不大,但是规模大的要有点闪失,一家也能构成系统性风险,“不用点名大家都知道是谁”。因此对系统重要性机构,要特别严格遵守要求。“机构本身要高度关注自己的流动性风险,千万不能抱侥幸心理。”
北京商报报道,李超在会上还透露,当天已经签署了流动性管理规定,目的是要管控货币基金可能的潜在的流动性隐患。据悉,《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将于本周五发布,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