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了,这也不是说投资者的资金就一定安全了。因为券商赔付一般是有额度的,大多在5%至10%之间,如果亏损额超过这一限度,即使有自有资金共担风险,投资者还是会赔本。
此外,券商集合理财和私募产品一样,很多都设有优先劣后级。杠杆带来的风险,两者都是巨大的。
流动性
券商集合理财产品的流动性较差,一般数月至一年的封闭期之后才有一小段时间的开放期,开放期也比较有限,一般为每个月的3到5个工作日。投资者只能在开放期进行参与或者退出,其他时间不能交易。
对应到私募,私募产品的流动性有很大差异。像私募股权投资,流动性就非常差,三到五年都算少的了;但是有的产品流动性就特别好,比如优质的债券型私募基金,流动性堪比货币基金,它每周都可以申购赎回,没有封闭期,方便及时止损或转投。
信息披露
集合理财产品是监管部门在清理整顿券商传统的保本保息委托理财基础上,重新规范的理财品种。所以券商集合理财产品和私募一样不能公开宣传,但要进行信息披露。
集合理财产品的信息披露仅在券商和代理银行的网站进行,投资者需要自行登陆这些网站查询。当然,投资者如果购买了集合理财产品,将至少每三个月获得证券公司、托管银行提供的管理报告和托管报告。证券公司还要对集合资产管理计划的运营情况单独进行年度审计,将审计意见提供给客户和托管银行。
私募基金也是每季度至少一次向投资者做信息披露,单只规模在5000万元以上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至少每月向投资者披露一次。
薪酬激励
集合理财产品对于管理费的提取方式,有的与投资人约定其他收费方式如以市场指数为基准,投资收益超出一定比例再收取管理费或约定按投资业绩计提管理费等,形式比较灵活。这点已经和私募很类似了,私募的机制会更加灵活,更有效。
从以上几点其实可以看出来,券商集合理财和私募有相似的地方,但差异还是比较明显的。尤其在风险偏好方面,私募投资人还是要做更多的准备。
券商集合理财带有一定的公募性质和一定的私募性质,更像是介于公募和私募中间地带,理解上更类似于更接近阳光私募,属于既追求绝对收益,又追求相对收益的投资品种。
投资者如果选择参与到券商集合理财的投资中,除了衡量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还要关注产品具体投向和券商的实力,尤其是后者。
因为虽然券商集合理财这些年的发展步伐越来越快,但同为权益类产品,和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相比较,竞争优势不明显,还有极大上升空间:一方面,券商需要加强自己的研发能力;另一方面,还需要进一步提高管理能力,毕竟近些年来,由于券商风控措施不完善而导致投资者本金损失的案例并不在少数。
以上就是关于券商集合理财与私募的区别,获取更多理财行情知识,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理财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