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理财小知识:信用卡按时还款,还有违约金?! 今天,小小财主偶尔查看了上月的信用卡账单,发现有一笔13.5元的违约金。数额不大,但是违约可不好,再说按照小小财主充分利用规则、准时还款的习惯,一般不太可能出现这种情况呀。
我仔细研究了还款记录,12月15日是最后的还款日,银行有三天宽限期,所以我在12月18日还款,但是银行记账日显示为12月19日,应该就是这笔还款产生了违约金。
所谓信用卡还款宽限期,是指持卡人在到期还款日后的一段时间内还款,依然能够减免相应的利息和滞纳金,并且不被银行记入不良信用记录。
一般来说,信用卡有3天的宽限期。
之前,小小财主在宽限期还款,都是安然无恙,没有出现违约金。
于是我给信用卡中心电话,回答是,宽限期3天没错,但是要在第3天上午7点前还,之后还的就会算到下一日结账了。
大家是不是觉得这里有坑呀,现在的城里人,很少有早上7点之前开始工作的吧,这所谓的第三天,太不合理了。
银行往往是店大欺客,完全从自己的角度出发,而没有考虑用户的实际情况。
好在现在各大银行的信用卡业务竞争激烈,面对客户的投诉,银行也会考虑客户的情绪,比如,小小财主电话后,客服表示可以帮助取消违约金。
那么这个违约金是怎么计算出来的呢?
持卡人截至信用卡到期还款日未还款或还款金额不足最低还款额时,银行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还款违约金,最低5元。
比如该次信用卡账单,小小财主的最低还款额为270元,我还款错过了其结账时间,所以违约金是13.5元(270*5%)。
那最低还款额又是怎么来的呢?
最低还款额 = 累计费用+累计利息+(累计未还的取现本金+累积未还的消费本金-争议款)*10%+超额部分+上期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最低为全部应还款项(当期应还低于2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