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股权众筹业投资必将迅速异军突起
众筹融资对于我国是新兴金融形态,2014年可谓是中国众筹元年,众筹形式融资数量巨大。中国证券业协会发布《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这些都能看出国家对众筹的态度是鼓励的,允许行业进行自律方式,以积极的状态和心态来鼓励股权众筹。股权众筹融资确定为私募形式,其运作方式是通过互联网等平台,从大量的个人或组织得到资金来筹措项目、企业等募集方资金需求的活动。相比传统股权投资的高成本,股权众筹优势是利用投融资信息服务平台,实现投资人和创业者的有效对接,降低交易成本。
9股权基金的退出渠道进一步多元化
在IPO(首次公开募股)暂停时期,很长时间内,PE的退出通道多是并购重组方式。除去当时的暂停上市的原因,还有证监会出台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分道审核的机制,在简化审批、提高效率的基础上增加了公司选择并购重组的空间。
这也就体现了监管层对并购重组的鼓励支持。即使现在IPO开闸,资本市场迎来新的机遇,并购的退出机制还会是一项重要选择,因为随着整个创投行业投资越来越前移的趋势,很多项目走到IPO未必显得有必要,这时并购就是非常合适的退出渠道。还有一条重要原因就是,有些创新型企业通过并购退出后,缩短投资时间的同时还保证了投资效益。
10政府适度监管方式必将更趋科学化
毫无疑问,政府是股权投资领域的重要主体,其政策制定的引导作用对推动股权投资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不仅充分发挥其宏观指导与调控的职能,保障股权投资良好的外部环境,为股权投资提供政策、法律上的支持,而且通过直接参与资本的进入来完善市场体系。
在监管方面,做好股权投资的监管,规范投资行为。中国经济进入转型的重要时期,这一特殊时期中的政府部门也在市场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承担着引导社会资本进入股权投资市场及弥补“市场失灵”的重要责任,同时,加大对国家级战略新兴产业的资金投入与政策支持,也成为扶植创业企业的有效手段。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