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南京一市民信用卡被人偷走盗刷7000元,之后对方又将卡还了回来。玄武警方介入调查后发现,小偷正是卡主的同事。面对民警他还辩称,盗刷的钱是他借的,会还。不过,这种说辞并不能掩盖其违法犯罪的事实。
去年9月20日12点左右,玄武公安分局安仁街警务工作服务站接到市民报警,反映其信用卡被人盗刷了7000元。报警人姚先生告诉民警,前一日公司聚餐,他和一众同事喝得酩酊大醉。凌晨时分,他与一名同事打车来到丹凤街某酒店住宿,醒来后发现自己的信用卡不见了,手机里还收到了银行的提示短信,显示信用卡被刷掉了7000元。
就在姚先生准备到派出所报警时,酒店前台工作人员将信用卡交还给了姚先生,并称是与姚先生的同行男子交代的。姚先生这才意识到,盗刷自己银行卡的正是那个同事。“我跟他并不熟,只知道他外号叫‘小孩’,其余一无所知。”姚先生说,他前一晚曾拿着信用卡让这名同事帮忙买酒,信用卡的密码应该就是在那会儿被对方得知的。
经过工作,办案民警明确了嫌疑男子何某的身份,并发现案发当日他就逃离了南京,不知所踪。
今年2月初,办案民警发现嫌疑人何某回到老家宿迁过年。2月8日下午2点左右,安仁街警务站组织警力前往宿迁市泗洪县,将何某抓获归案。
面对民警,何某对于盗刷一事供认不讳,不过却说自己是“借钱”。“我看他挺有钱的,就想借点钱花花,又怕他不同意。把卡还给他的意思就是说我以后会还钱的。”何某说。
“如果真的是借,他为什么不写个欠条,而且盗刷后也没必要逃跑。”办案民警徐道冲表示,何某强行借款的说辞并不能改变其涉嫌盗窃的行为本质。目前,嫌疑人何某因涉嫌盗窃已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案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温馨提示✩
首先,信用卡不能够也不被允许借给他人使用,其次,他人更不能够随意使用别人的信用卡,当事人将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后果。
在此提醒各持卡人,在遇到信用卡异常交易或明显盗刷行为时,要首先致电信用卡中心客服,将卡片冻结挂失,若卡片在自己手里,还要保留非本人交易的证据,方便以后处理。其次,报警,并尝试追回损失,成功追回的案例也是有的。
当然,为了减少不必要的麻烦,避免发生盗刷才是关键,这就需要我们保护好个人的信息以及卡片。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