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 年官方数据显示,四大AMC累计处理不良资产1.21 万亿,占接收总额的83.5%,累计回收现金约2110 亿,回收率约17.4%。
坏账的剥离让银行轻装上阵,随后四大行相继走上财务重组、注资、引入战略投资者以及股改上市的改革道路。债转股带来了丰厚的回报,但也存在回收周期长、退出通道狭窄等问题。
债转股的实施也成功防范了银行不良资产率过高可能引发的金融危机,避免了国有大型企业因负债沉重大面积倒闭的局面,对维持宏观经济平稳运行发挥了重要作用。(招商证券2)
三、本轮债转股如何实施?
1 规模有多大?
首批债转股规模为1万亿元,预计在三年甚至更短时间内,化解1万亿元左右规模的银行潜在不良资产。国家开发银行、中国银行、工商银行、招商银行等银行入选第一批债转股试点。(财新)
2 哪些企业入选?
本轮重启的债转股最大的特点是采用市场化方式进行。债转股对象聚焦为有潜在价值、出现暂时困难的企业,以国企为主。这类企业在银行账面上多反映为关注类贷款甚至正常类贷款,而非不良类贷款。因此,此轮债转股,并不支持过剩产能“僵尸企业”参与,同时财政不再兜底。(财新)
目前而言有实施意义的行业预计应集中在:钢铁、水泥、电解铝、船舶制造、多晶硅、煤化工等产能过剩行业。这些也是杠杆率相对比较高、风险集中暴露较多的行业。(平安证券1)
3 什么时候开始实施?
正式的债转股实施方案最快或于4月份正式推出。(彭博)
4 谁来主导?政府还是银行?
债转股的博弈焦点在于银行是否具有自主选择权和真实股东权利。
企业和地方政府有强烈的“过度”推行债转股的动机,地方政府为维持就业、GDP等原因,总是希望尽可能减少破产,尽可能实施债转股,而企业可能会通过美化报表等方式,争取债转股机会,或者把债转股误认为一种“免费午餐”,一种逃债方法,就会故意丑化报表,因此不宜由这两方选择标的。选择权交由银行会好一些。银行的动机是尽可能多地收回现金,因此更加符合市场化原则,即经济效益最大化。(国泰君安)
5 谁是承接主体?
银行利益关联体或许会成为本轮债转股新的实施主体。本次借投贷联动的契机,监管层可能会放开银行子公司对外股权投资,为银行利用子公司等利益关联主体作为债转股承接主体提供了可能。(招商证券1)
银行或将成立新的资产管理公司(AMC),设立股权投资基金,撬动社会资本,直接承接银行债务。其中,该股权投资基金作为GP(普通合伙人),银行理财资金或类似资管计划作为LP(有限合伙人)。
四、债转股对银行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