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财经资讯看来,这7大疯狂是病,得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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咋治?大病必致大乱,大乱后大治!毒积太深生疮,疮破化脓,得去腐生肌烂透方能除根。所以,脓还得流,实现大治还得等。
香港这7大狂病,教育中毒最深,媒体发作最烈,法院邪毒最狂。
法院邪毒有多狂?香港高等法院,竟把自己当成天王老子,僭越授予其权力的全国人大的权力,这种狂妄,若非发生都无法让人相信。作为特区法院,难道不知道自己的权力从哪里来的?不知道自己违法了吗?
很显然,作为法官,显然香港高院的法官不可能不知道自己违法了,他们显然不是无知,而是坏!那么,为什么香港高院如此胆大妄为?竟敢连续僭越呢?
香港高院之所以连续僭越权力混淆视听,根本原因有四:
一、我们对基本法的解释不够,对香港特区的法院、法官等权力边界没有清晰界定约束,如此香港的法院权力膨胀,变相成了“法外之地”。解决这个问题的办法,就是我们来加强人大释法,对香港法院、法官及法律的基本原则进行解释,制定相关规则,约束香港法院恣意妄为的权力。
基于最近些年香港法治的运行情况,香港《基本法》中的一些条款显然不够完善,这需要人大对香港《基本法》进行适当修订以适应新时代。
二、香港的法官多是外国人或双国籍人士。香港的法官,大多是外国人或双国籍人士,这些人对国家、民族是没有感情的,甚至是敌对的。试想,压根就是外国人,哪能有感情?何况,西方人的意识形态决定了关键时刻他们一定会站在西方立场。
三、在财经资讯看来,香港高院乃至香港法律界,想遏制港府权力,进一步刺激暴乱,谋求“港独”。若非如此,实在找不出合适的逻辑来解释这一切。连番刻意僭越权力混淆视听,试图约束香港特区政府的行政和执法权,而且针对的是紧急法和禁止蒙面法,很显然香港高院是不想香港特区政府止暴制乱恢复秩序才会这么干。
而且,考虑到香港高院的行为本身就是僭越,特区政府是不必遵守的,那么香港高院为什么还要这么连番宣布呢?香港高院这么做,一方面是要削弱港府权威和港警执法能力,从而对暴乱提供支持;另一方面,则是想用香港法律界的力量影响香港的政治走势,从而达到瞒天过海的目的。由此我们可以看出,香港法院很多的法官是支持暴乱的。
事实上,不止香港法院,香港大律师公会也和香港高院是一丘之貉。就在11月20日,香港大律师公会发布了暴乱以来的第十四份声明,称任何言论主张港法院不能裁定法律是否违宪,是限制法院享有独司权,是违反基本法。
看看香港这些精英的脑袋都是什么脑袋?香港基本法明明规定,是否危险的裁决权在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区法院根本没这个权力,这是白纸黑字。由此可以看出,香港法律界烂透了。事实上,在暴乱以来的14份声明中,10份批特区政府和警队,1份僭越人大,由此可以看出这个律师公会的立场。
四、在财经资讯看来,香港法律界担心未来权力被削弱。香港司法体系为何如此堕落?最根本的原因之一在于,他们已经形成了利益集团。试想,香港的法官是一个“权力黑箱”的推荐委员会推荐的,而这个推荐委员会完全被香港的司法界的利益集团给垄断了。有了这种“垄断权力”,他们就可以大获其利。现在,随着香港暴乱的不断发展,为了止暴制乱,港府只能谋求扩大权力,而这个权力的扩大在司法集团看来是侵蚀他们的权力,于是遭到他们反弹。
事实上,就这些司法利益集团而言,他们内心是希望实现“港独”的,所以他们打心眼里支持“港独”,那样他们就可以扩大他们的既得利益。
所以,在财经资讯看来,对这些人,没啥好说的,就是敌我的斗争!就是你死我活的斗争!香港问题,毒瘤之毒,一定需要让其持续发作出来,否则我们哪里知道都有哪些毒?中毒多深?香港三丈之冰非一年半载之寒,自然也非一年半载可除,这需我们保持耐心和定力,让内在之毒爆发得足够,我们再祛病救港。香港中毒太深,治病须以毒攻毒!更多财经资讯,关注财经365股票或“财经365网”微信公众号看财经深度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