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募监管三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2014年2月7日至12月22日的类牌照管理阶段,由于向私募基金管理人发放了带有“金融机构”字样的登记证书,形式上带有行政许可色彩,部分机构借此非法增信,个别机构甚至以私募之名行非法集资之实。
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12月22日至2016年2月5日的全口径登记备案阶段,无门槛的登记备案吸引了大量背景各异、主业模糊或没有明确展业目标的机构和个人申请登记,行业机构数量呈爆发式增长,导致行业良莠不分,甚至兴起“倒壳”之风;
第三个阶段是2016年2月5日至今的注册式规范发展阶段,以2016年2月5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若干事项的公告》为标志,启动已登记机构清理工作,加快推进7+2自律规则体系建设,从登记备案源头开始,全面规范展业秩序和信用环境,依靠市场化、法治化走规范发展之路。
扶持早期创投
对于此次论坛围绕的股权创投基金,洪磊公开表示,未来基金业协会将加强专项服务,全力推动早期、创投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创业和实体经济。
洪磊称:“社会对早期、创业投资还有很多认识上的误区与偏见,一些政策还没有充分照顾到早期、创业投资的内在特征与发展需求。” 据洪磊介绍,基金业协会已经成立了私募基金服务部,随着人员逐步到位,各项服务工作将渐次展开。
同时,基金业协会业已成立早期投资专业委员会和创业投资专业委员会两个专业委员会。
“我们寄希望于两个专业委员会充分发挥行业智库的作用,持续研究行业自治和专业化发展相关问题。与此同时,充分利用内外部专业论坛等机会,积极开展媒体交流,传播早期、创投行业的价值观,引导社会正确认识、参与早期、创业投资,树立行业规范发展新形象”,洪磊说。
针对减持新规和创投企业、天使个人税收优惠政策出台后,很多私募机构到协会申请把登记身份由股权改为创投的这一现象,洪磊表示:“我代表协会承诺,协会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根据中国证监会以及相关主管部门出台的认定标准,做好身份认证服务,让所有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人以最低的成本享受相关政策,改名与否意义不大,请大家安心经营,把精力放到自己的主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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