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国证监会通报了“老鼠仓”执法情况,工银瑞信交易室副总监胡某因“老鼠仓”非法获利4200万元,此前上投摩根原基金经理唐建、博时基金原基金经理马乐、中邮基金原基金经理厉建超、交银施罗德原基金经理李旭利均因为老鼠仓被证监会查处,有媒体认为是处罚不到位所致。本栏却认为,老鼠仓的根源在于公募基金行业的制度先天不足。
现在的公募基金行业,每一个基金都必须要在基金公司旗下运行,基金公司再聘用基金经理打理基金,基金经理的收入主要是相对稳定的工资收入和比例相对较低的奖金,那么一旦基金利润很高的时候,基金经理却没办法从基金收益中获得较高的分红,于是矛盾的心态就此产生,基金老鼠仓也就在基金经理的心中酝酿。
基金公司也没办法,按照基金契约,基金公司向基金投资者收取基金资产的一定比例作为基金管理费,本文暂且按照1.5%的比例计算,假如基金净值一开始是10亿元,那么基金公司每年能够收取1500万元作为收入,如果基金经理投资顺利,10亿元的净值又赚到了10亿元,基金净值变为20亿元,此时基金投资者获得了10亿元的投资收益,但是基金公司只能获得3000万元的管理费收入,于是基金公司对于基金经理开立老鼠仓也并没有很强的防范积极性。
这样的管理费计算方式,不仅鼓励基金公司和基金经理开立老鼠仓,而且还鼓励基金公司抱团取暖。当股市行情不好的时候,公募基金也会采用很高仓位持股,因为没有持股就没有管理费收入,但为了使持股的价值不受到损失,于是基金公司抱团取暖也就成了常态。
私募基金经理很少听说老鼠仓,这主要是他们的制度更加先进,私募基金经理只有在基金获利的情况下才能得到收入,如果基金发生亏损,基金经理是无法获得收入的,甚至还要自己赔钱,而且在私募基金获利很高的时候,基金经理将能获得巨额的分红收入,一般来说,私募基金经理获得的收益率越高,他自己能够享受分红的比例也就越高。
正是因为私募基金的管理费收取和基金经理收入的方式与公募基金差别巨大,于是才有了私募基金可能出现巨亏,却不会出现老鼠仓的现状。此外,私募基金经理的过往业绩对于自己未来的职业生涯也有重大的影响,故私募基金经理开老鼠仓无异于自杀。
假如公募基金行业的营收规则能够发生转变,向私募基金学习,那么公募基金将能够满足基金经理按照比例分红的需要,一旦基金经理可以通过正规渠道满足自己的物质需要,那么他们将不会再冒险开立老鼠仓,否则将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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