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近几日,龙树资本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树资本)和北京大白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大白)在各自官网或官微上的“你来我往”,似乎有愈演愈烈之势,一边是龙树资本称:北京大白违规使用顺丰定增专项基金募集资金,一边则是北京大白发声明表示:龙树资本诋毁其名誉权。
那么,这究竟又是怎么一回事呢?媒体记者就此进行了调查,从调查结果来看,其实双方争执的主要核心都是围绕“顺丰定增专项基金”这只产品,而这一切还得先从顺丰控股的定增说起。
龙树资本董事长骆江峰向记者表示,“我们是在2016年7、8月份时,从行业渠道获悉北京大白要参与顺丰控股定增项目的事情,随后与北京大白进行接触,并在2016年8月时同北京大白签署了《财务顾问协议》。”
从该协议中可以看出,龙树资本(甲方)为寻求间接参与顺丰借壳对象马鞍山鼎泰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以期获得高额投资回报,北京大白(乙方)作为专业的金融投资、融资咨询服务机构,在业内有良好的信誉,有能力为甲方的投资事宜提供财务顾问服务。双方约定出资总金额为5000万元,并商定服务费为甲方拟出资总金额的1.5%,也就是75万元。
骆江峰称,后来该笔投资追加了2500万元,也就是总的出资金额为7500万元。据记者了解,龙树资本为此次投资募集成立了“龙树资本鼎兴3号私募投资基金”,实际上相当于通过FOF的形式,再去申购“顺丰定增专项基金”的份额,双方也因此签订了《顺丰定增专项基金私募基金合同》基金申购之双方协议。从这份协议可以看出,经协商一致,最终双方达成的协议为:按照申购金额人民币7500万元及5%的相关费用(申购费+管理费)人民币375万元,合计打款7875万元。
另外,根据《关于北京大白汇财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参与顺丰定向增发项目进展公告》显示,北京大白作为基金管理人设立并发行大白顺丰定增专项基金、大白顺丰定增专项基金二期、大白顺丰定增专项基金三期、大白顺丰定增私募基金、大白顺丰定增专项基金五期和金桥顺丰一号私募基金,以上六只基金归集到“顺丰定增专项基金”中,同时接受“龙树资本鼎兴3号私募投资基金”通过申购的方式购买“顺丰定增专项基金”基金份额。
从基金业协会的备案数据来看,记者注意到,这些基金产品确实也都已经备案登记。其中,“顺丰定增专项基金”成立日期为2016年11月8日,而根据记者调查中获取的材料显示,该基金的募集总额约为3.92亿元,“顺丰定增专项基金”最终在顺丰控股的定增中,间接通过“泰达宏利价值成长定向增发663号资产管理计划”成功获配,获配金额约为2亿元。
似乎这一切看起来都在有条不紊地进行中,双方也都一起参与了顺丰控股的定增项目。那么为何时隔一年左右时间,双方又会闹得如此沸沸扬扬呢?记者进一步调查后发现,其实在双方合作的这段时间内,围绕“顺丰定增专项基金”这只产品,还是发生了很多事情,而其中的争议焦点主要来源于以下几个方面。
焦点一:投资行为是否违反合同约定
从双方公告的内容来看,龙树资本认为,在《财务顾问协议》中,写明了合伙制基金指定投资于顺丰定增项目,而且在《顺丰定增专项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中,在投资策略上,也注明了投资标的为顺丰定增项目。
不过,北京大白11月24日在《关于龙树资本恶意诋毁声明》公告中的《民事起诉状》里面提到:“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金是可以投资于包括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等二级市场的;另一方面,我公司在实际投资中,也是严格按照《顺丰定增专项基金私募基金合同》中的关于投资范围和投资策略的约定进行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