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365讯,站在资管大变革、打破刚兑的历史节点,“阜兴系”私募暴雷、托管行如何担责或具有标志性意义—托管行的权责边界在哪里?如何澄清这一监管和处置的模糊地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近日,一则“上海银行270亿理财基金,100万起购,血本无归”的消息在网上疯传。上海银行紧急回应称,“谣言所涉”理财基金“非我行所发行的理财产品,也非我行代为销售的理财产品,而是阜兴集团旗下三家私募基金管理人发行的私募股权投资基金”。
站在资管大变革、打破刚兑的历史节点,“阜兴系”私募爆雷、托管行如何担责或具有标志性意义—托管行的权责边界在哪里?如何澄清这一监管和处置的模糊地带,保护投资人的合法权益?
托管行责任的争议
上海阜兴集团实控人朱一栋失联,旗下4家存续规模270多亿元私募基金跑路,这不仅在私募圈炸响一颗巨雷,而且进一步波及到托管行。
据记者查阅中国证券基金业协会(简称:中基协)官网了解到,涉事的4家私募机构均为“阜兴系”,旗下的产品共计159只,其中上海银行是其中73只私募基金产品的托管银行。除了上海银行,平安银行、招商银行、恒丰银行、光大银行等多家银行也是“阜兴系”旗下产品的托管银行。如意隆财富上海银行托管了其中14只产品,恒丰银行托管了5只,光大银行托管了2只。主要是投资稀土产业、新材料和文化旅游等方向。
投资者缘何找到托管银行呢?据悉,在6月底该私募“爆雷”后,投资者试图报警立案,但警方认为意隆财富等机构有私募基金资质,无法立案。7月13日,中基协就上海意隆等四家私募基金管理人风险事件发布公告,并附上托管银行联系方式。投资者“顺藤摸瓜”前往托管银行维权,希望了解投资基金的资金流向等信息。
但托管银行方面态度十分坚决。上海银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投资者提出托管银行应履行“召开持有人大会”、“开展资产保全”等超出托管银行法定职责范围的诉求,“我行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向投资者进行解释,但部分投资者仍然采用了非理性的维权行为。”
在私募实际管理人失联以后,作为资金托管的银行是否需要承担相应责任成为市场关注的焦点。中基协认为,在私募基金管理人无法正常履行职责的情况下,托管银行要按照《基金法》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切实履行共同受托职责。
但是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则认为,各银行在《托管合同》中有关当事人承诺与声明、权利与义务中,均明确银行对托管资产的托管,并非对私募基金管理人设立的合伙企业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银行不承担合伙企业投资风险。
现行框架不够明确“不能仅仅停留在找到本次事件的最大责任方,要求其承担本次事件的责任。如果不能从宏观的视角去处理,有一些次要的责任方还是会有侥幸心理,或者不能意识到本次存在的风险,不排除同类事件在以后还会发生”,华南一家中型私募公司负责人向记者表达了此次事件处置对行业的重要性。
在多位受访的银行托管人士看来,私募托管业务最大的风险就是声誉风险。某股份银行托管部人士向记者表示,由于私募基金有比较完善的机制,和P2P资金托管有本质的区别,所以银行做私募托管收取的手续费也比较低,一般是万分之几,主要承担合同约定的资产保管、资金清算、核算估值、投资运作监督、信息披露、独立建账 、资 料保管等职责。
“当私募股权基金的托管资金投资到标的公司,已经超出银行的监控范围了”,某城商行地方分行相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一旦开了先河,意味着托管行需要被追究承担无限责任,那可能以后银行都不愿意做托管了。
对此,前述华南某中型私募公司负责人表示,“这个事件不能只归咎于银行,现行的框架在这方面不够明确。但作为私募基金托管方,如果只做到现行制度框架内的要求,还是远远不足”。
一个备受各方诟病的顽疾就在于私募基金的资金运用真实性问题,特别是在非标投资方面。正如基金业协会副会长钟蓉萨在招行托管大数据平台发布会上所表示,除投资在中登、中债等登记机构托管的标准化资产能够保证资产确权和资金划拨封闭运转外,私募基金还大量投资了确权中心缺失或确权与资金调拨无法有效匹配的投资标的。因此,钟蓉萨呼吁在相应金融基础设施完善前,基金托管人有义务持续关注投资标的资产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及时按照投资账目办理工商登记等法定确权变更,防止发生资产被非法转移等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对此,前述华南某中型私募公司负责人表示,一个私募基金的风控需要贯穿到整个运作流程的每一环节,现在显然是不到位的。急需各方建立起完善的沟通和互相监督机制去平衡,最大限度降低道德风险和运作风险以保护好投资人的权益。
建议成立清算小组
在四家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失联以后,中基协要求相关托管银行切实履行职责,建立应急工作机制,统一登记相关私募基金投资者情况,做好投资者接待工作。
记者根据协会公布的方式联系了部分托管银行。其中,平安银行应急处置小组接待人向记者表示,目前主要负责“阜兴系”私募产品投资者的信息登记工作,投资者可以提供基金合同、划款凭证、身份证明等材料信息进行登记,“目前信息登记工作已经初步完成”。
与近期集中爆雷的P2P网贷平台不同,平台负责人失联以后一般会由地方公安机关负责登记、侦查办案。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失联以后,由于私募基金均为合法备案的私募机构,导致无法立案。而协会也只能要求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实际控制人和高级管理人员尽快回岗配合工作。
当前,托管银行已经采取临时止付、冻结账户等措施,以维护基金账户资金安全。但是对于投资者来说,涉事银行的托管账户中还剩下多少资金,以及资金的最终去向则是关注的焦点。对此,其中一家托管银行向记者表示,根据规定,托管账户内的资金金额和资金去向只能向司法机关和管理人披露,不能向其他的第三方透露。
这种情况下,投资者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沪上某大型律师事务所律师向记者表示,在政府各有关主管单位争持不下的情况下,上策仍然是督促政府监管责任机构进行协调,成立或指定破产托管人,进行财产保全和清算。另外,投资者也可以尝试通过集团诉讼的方式,向管辖法院发起破产申请,对基金财产进行保全和清算。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经济学家巴曙松则建议,在私募基金实际控制人失联的情况下,更为合理的方式,应当是尽快组织原基金管理人团队人员继续履行管理人职责,并寻找合适的私募管理人接替原管理人;同时,在必要时由监管部门、地方政府牵头组织成立清算小组,做好资产保全、清算分配事宜。获取更多财经资讯,请随时关注财经365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