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标题:中国结算修订特殊机构 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
本报记者朱宝琛
《证券日报》记者12月20日获悉,中国结算对《特殊机构及产品证券账户业务指南》(以下简称《指南》)进行了修订,并自2019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介绍,此次《指南》修订内容包括调整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证券账户命名规则,调整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相关业务要求。而为统一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管理要求,删除关于托管人结算模式的证券公司资产管理计划参与融资融券业务应由产品管理人或委托交易证券公司向中国结算申请配发信用账户号码的要求,统一由证券公司受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开立信用证券账户业务。
关于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申请材料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明确了收购公司股份的部分情形下,可以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为此修订了相关内容。此外,考虑到挂牌公司同样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因此明确了挂牌公司开立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申请材料,增加了相关内容。
关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相关证券账户业务调整的工作安排,中国结算相关负责人介绍,2019年1月1日前,中国结算仍按照现行业务规则采用打标识的方式开立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2019年1月1日起,中国结算将按照“证券公司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产品类型开立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同时不再提供投资者普通账户转换成证券公司定向资产管理计划专用证券账户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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