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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子公司顶层监管制度设计有望快速推进

2017-05-13 09:57  来源:互联网 本篇文章有字,看完大约需要 分钟的时间

来源:互联网

  目前中小信托公司较为倚重第三方渠道来推介信托产品,原因在于信托公司侧重的发展定位不同,有的侧重发行产品,有的侧重财富管理,对于信托公司,尤其是小型信托公司建立自己的直销平台和财富中心,第三方拥有的丰富客户资源使其有了生存空间。

  几年前,监管部门就在鼓励信托公司设立专业子公司开展业务,但此后资管行业监管环境快速变化,该新规一直未能落地。目前,信托子公司顶层监管制度设计有望快速推进。

  布局子公司较早的一批信托公司,下设最多的是PE子公司,基金子公司,海外业务子公司,财富管理子公司等比较常见。这些信托公司中一部分还将子公司红利运用到极致,以已有子公司为基础,下设多家孙公司开展各类业务探索。

  不过,在监管缺位的情况下,行业的野蛮生长势必引致重重乱象。比如子公司、孙公司、重公司关系复杂,未来要如何实现阳光化、是否并表管理等,涉及很多问题。建立信托子公司监管制度有利于规范子公司设立和运作行为,这也符合统一监管的思路,长期看有利于信托公司专业化发展,目前信托子公司设立监管已经收紧。相信相关制度出台后,子公司设立数量会有较大增长,同时也需要做好子公司定位和运营发展,否则难以达到专业化发展目的。

  第三方曾经为信托产品销售的重要渠道之一。在监管部门连番重申禁止第三方理财机构代销信托产品,第三方依然在不少信托公司产品销售的中扮演重要角色。

  目前,信托公司销售信托产品实行“双录”,以及越来越多的公司推行视频签约。这一与信托公司“面对面”的过程看似扼住了第三方的咽喉,但实际上,也并没有完全阻住第三方继续参与到信托产品销售的环节中来。尽管相对于鼎盛时期,第三方推介信托产品的热度有所下降,但对于很多信托公司来讲,仍然依赖第三方推介客户。

  通过第三方理财机构销售的产品相比较信托公司直销的同类产品对应的融资方承担了更多的融资成本,进而信托计划对应更高的项目风险。同时,返佣等违规销售行为则在一定程度上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秩序,产生了信托产品销售过程中劣币驱逐良币的扭曲现象。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信托公司建立自己的直销渠道和财富中心,以及信托计划在个人客户层面的销量一直也较好,第三方拿到的顾问费用比例正在萎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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