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下,关于信托业的顶层设计也在逐步健全。邓智毅表示,2017年2月,银监会会同国务院法制办在京举办信托公司条例立法座谈会,争取在3月底形成“国务院法制办征求意见稿”,进入正式征求意见环节。其次,银监会还根据业务风险实质,将信托业务分为债权信托、股权信托、标品信托、同业信托、财产信托、公益(慈善)信托、资产证券化、事务信托八大类,正式启动信托业务分类制度建设。此外,去年新颁布的慈善法专设“慈善信托”一章,亦明确了慈善信托的受托人可由信托公司担任,支持信托本源业务发展的制度环境不断完善。
在风险防控操作方面,银监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信托公司风险监管工作的意见》,并强化房地产等重点领域风险监测,同时,研判风险态势,研究应对预案,提高风险应对的主动性和前瞻性。
通过准确界定各类业务内涵实质、明确各类业务风险防控要点、对同类业务统一监管标准等制度安排,进一步促进回归信托本源。在此基础上,《信托公司监管评级办法》出台,评级结果与业务市场准入直接挂钩,将分类监管落到实处。
日前,为进一步提升信托监管专业化水平。监管层已经加强了对信托行业的重视,尤其是在风控体系的建立上,监管层也提出了不少有效建议,给信托行业风控体系的完善带来了重要的指引。目前信托行业还在不断发展,感兴趣的小伙伴可以继续关注哟!
近几年,信托公司充分发挥制度优势,主动回归业务本源,逐步形成了独特的优势,资产规模稳步增长,经营状况持续改善。信托公司在发展过程中,积极贯彻落实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和产业政策,充分利用其业务经营综合、灵活、敏锐的特点,以市场化方式聚集社会资金,通过多方式运用、跨市场配置,将社会闲置资金引入实体经济领域,支持实体经济“三去一降一补”,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质效。
自1979年重新恢复经营以来,信托业走过了30余年的改革与发展历程。2007年,银监会修订发布《信托公司管理办法》和《信托公司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管理办法》,破解了多年来影响行业发展的功能定位难题。自此,信托业步入稳健发展轨道。
值得关注的是,在发展的同时,信托行业也实现了风险水平整体可控,抵御风险能力增强。邓智毅表示,信托业过去习惯“一条腿走路”,片面强调业务的快速拓展,“规模意识”、“速度情结”根深蒂固,风险管理简单粗犷,因而屡屡陷入了“大发展——大整顿”的怪圈。近年来,行业深刻吸取了历史教训,普遍重视公司治理机制和内控机制的建设,积极构建与业务发展相匹配的科学风险管理体系,“讲风控”的文化正在逐步形成,信托业实现了风险可控下的稳步发展。
“首先,信托风险化解的力度不断加大。”邓智毅透露,截至2016年末,信托风险资产余额1175.39亿元,比2016年初增加202.09亿元;风险率0.58%,比2016年初下降0.02个百分点;其中,2016年度共化解518.11亿元信托风险资产。其次,信托行业积极清理非标资金池,备受关注的证券投资信托也得到规范发展。“截至2016年末,证券投资信托资产余额为3.7万亿元,同比增长5.33%;其中,结构化偏股型证券投资信托资产余额3914.65亿元,伞形信托已基本清理完毕。”再次,风险抵补能力持续增强,也让行业“安全网”的作用进一步发挥。
在整体架构上,银监会初步构建了“一体三翼”的监管体系,协调信托业协会、中国信托登记公司、中国信托业保障基金,促进监管有效性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