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联手祭出的监管风暴,更是让传统的套利模式、通道业务风光不再。百瑞信托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员尹璐分析,在此情形下,实业投行应该成为信托业强监管下的新方向。
信托资产规模增长迅猛
在资产管理规模方面,中国信托业继续保持强劲的增长势头。截至2016年底,信托业管理资产规模达到20.25万亿元,在一举突破20万亿元大关的同时,也进一步坐稳了中国金融子行业的第二把交椅,相较于2015年16.33万亿元,增长幅度更是达到23.92%。
尹璐认为,信托资产规模大幅增长原因在于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各家信托公司在传统业务领域精耕细作的必然结果,另一方面也与包括“58号文”等在内的监管文件的出台等金融生态环境要素的改变有一定关系。
今年信托业将艰难前行
3月份以来,监管部门尤其是中国银监会密集出台一系列政策规定,要求金融机构针对同业、投资、理财等业务,重点关注杠杆、嵌套、监管套利等领域,集中整治“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要求防范“十大风险”,强调“监管补短板”,不仅限制了银行资金向信托的流入,还加大了对以规避监管为目的的通道业务整治的力度。
在2017年“防范金融风险”的监管总基调下,通道业务将有可能成为监管的重中之中,从而对信托业资产管理规模的继续增长造成实质性影响。
另外,银根收紧,市场上资金紧张,信托公司资金端供给明显不足,也会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信托业务的开展。同时,2016年12月21日及30日,财政部、国税局发布了《关于明确金融房地产开发教育辅助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140号文,简称140号文),明确了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管理人为纳税人,也会让信托业务的开展雪上加霜。
夹缝之中,信托业如何去杀出一条血路?
尹璐认为,实业投行应该成为信托公司重点关注的转型领域。信托所固有的特性,决定了信托是最有希望成为实业领域大舞台上的“善舞者”。一方面,信托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非标准资产证券化服务提供商,其募集信托资金的运用范围可以横跨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实业领域,投资方式涵盖债权、股权,和二者之间的“夹层”,以及各类资产的收益权,在产品设计方面具有独一无二的灵活性。另一方面,基于目前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金融体制,信托公司是中国所有金融机构中,最具创新潜力的金融机构,许多信托公司亦以“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富管理”为其战略发展架构。
尹璐表示,无论从交易对手、业务模式、投资时间还是与商业银行的业务差别化等方面来看,目前信托公司所谓的“实业投行”称号其实是有名无实的。未来,信托公司若想坐实“实业投行”,必须大力培育产业研究与深耕能力,努力在风险与收益中找到自己的平衡点,尽快从撮合业务的角色回归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主动管理能力的提升上。在具体的业务选择上,应该重点关注资产证券化、消费信托、家族信托、产业基金、资本市场投资、股权投资等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