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融市场中,信托是重要的组成部分,对经济发展起着不可忽视的作用。经过多年发展,我国信托业已取得长足进步,规模持续增大,数量不断增多,但由于制度不完善,发展不均衡,暴露出越来越多问题,需引起相关部门重视。
信托是一种财产经济管理制度,具体是指资产所有人将资产委托他人或机构代为管理或处理的经济行为,具有独立性、方式灵活、适应性强、融通资金等特点。换言之,信托是以财产为核心、以信任为基础、以受托为方式的行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金融市场飞速发展,信托行业随之腾飞。近年来,更是由于市场需求加速释放,信托的发展空间愈加广阔,前景日趋明朗。
不过,众所周知,我国资本市场尚未完善,对信托发展有很大制约,产生了诸多问题,包括定位不明确、经营不规范、政策过度干预、法律法规不健全等。
从上述定义可知,信托的两个基本职能是财务管理和中长期融资,但由于历史原因逐渐脱离了此,导致定位不明确。我国信托机构数量多,但规模普遍不大,信托资产质量差,各项指标难达标,存在经营不规范问题。
信托业务对金融稳定发展至关重要,政府干预是正常举动。然而,政策过度干预却容易违背信托初衷,不利于信托业更进一步发展。另外,法律法规不健全也是信托业的主要阻碍之一。
因此,有必要改善信托业的政策及市场环境,通过完善制度来不断解决存在问题。
例如,在刚性兑付问题上,要有步骤地推进,才能消除给信托市场带来的隐患。具体来说,一要使信托产品更具有流动性,二要改变投资者信托无风险的认识,三要加强内部监管、最好风险控制,四要做好监管跟进、引导信托市场正常化。
再如,在银信合作问题上,要注重提高银行及信托双方的合作效率,增加彼此的信任,明确各自责任及风险,去掉不必要的人力、物力消耗。对监管部门而言,则要注意契合两方不同的监管要求,减少摩擦。
总体来说,我国信托需求量大,未来有很大发展空间。但目前问题较多,发展不均衡,强弱差别大,需要引起重视并着手解决应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