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财政部向江苏省政府发函,建议江苏省对已核查确认的违法违规举债担保问题及融资平台违规抵押发债等问题进行依法处理。江苏省财政厅亦联合多个部门以“特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财政部通知,并提出了省级层面的补充意见。
从此次财政部“点名”的违规事项来看,共涉及30项违规举债的金融产品,其中有27款为信托计划。从时间上看,涉嫌违规的信托计划合同大多签订于2015年9月份至2016年7月份。
不过在《证券日报》记者对附件中涉及的信托公司及信托计划求证后发现,目前涉及的27款信托计划绝大部分已提前结束。业内人士表示,信托计划的提前结束可能存在多种因素。但在监管政策如此雷厉风行之下,信托公司选择如此“巧合”的时机提前结束信托计划,大半是迫于监管压力的无奈之举。
“巧合”的集中提前结束
5月31日,江苏省财政厅联合多个部门以“特急文件”的形式转发了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的通知》,并提出了省级层面的补充意见。在财政部函件的附件中,明确列出了经财政部驻江苏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核查确认的30项违法违规举债担保事项及2项融资平台违规抵押发债事项,而在这30项违规举债涉及的金融产品中,有27款为信托计划、3款为资管计划。就27款信托计划而言,其涉及金额超过60亿元,涉及信托公司的有9家。从信托计划类型看,有半数信托计划为应收账款集合资金信托计划。而从时间上看,涉嫌违规的信托计划合同大多签订于2015年9月份至2016年7月份。
事实上,《预算法》修订版于2015年1月1日即已施行,业内熟知的“43号文”(《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也早在2014年就强调,2015年1月1日以后地方政府新增债务只有一种形式,即发行地方政府债券,其他均属于违法违规举债。因此,上述信托公司“顶风作案”的情况当属无疑。
然而,在《证券日报》记者对附件中涉及的信托公司及信托计划向相关信托公司询问具体后续处置措施时发现,目前涉及的27款信托计划绝大部分均已提前结束。
谈及提前结束原因,多家信托公司则语焉不详。某相关信托公司的业务负责人表示,提前结束是在双方经充分沟通后的一致决定,是各方利益最大化的综合安排。而另有信托公司表示,其涉案项目是在上月刚刚结束,对于具体原因则表示“不好说”。据某国企背景信托公司信托经理介绍,上述情况的出现可能存在多种因素:一般而言,信托计划的提前结束可能是由于市场利率水平的变化,地方政府或融资平台对资金使用成本与信托公司无法达成一致,也可能是地方政府或企业另行寻觅到资金来源从而提前还款。但在监管政策如此雷厉风行之下,信托公司选择如此“巧合”的时机提前结束信托计划,大半是迫于监管压力的无奈之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