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族财富管理概念界定
1.财富管理概念及现状
(1)财富管理概念。伴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财富快速积累,与此对应的财富管理市场也经历了十几年的迅猛增长。《2015中国私人财富报告》的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中国财富管理市场已超百万亿元。
财富管理是一个很宽泛的概念,目前对于财富管理的概念并无一致定义,借鉴国际经验及中国行业共识,财富管理是指以客户为中心,设计出一套全面的财务规划,通过向客户提供现金、信用、保险、投资组合等一系列的金融服务,对客户的资产、负债、流动性进行管理,以满足客户不同阶段的财务需求,帮助客户达到降低风险、实现财富增值的目的。财富管理范围包括现金储蓄及管理、债务管理、个人风险管理、保险计划、投资组合管理、退休计划及遗产安排等。
从财富管理的定义来看,财富管理涵盖的面很广,会涉及商业银行、保险公司、信托公司、公募及私募基金、证券投资公司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等。其产品形式会涵盖银行理财、信托、股权投资基金、债券投资基金、股票投资基金、券商资管计划、保险资管产品、投资型保险和期货资管产品等。
(2)中国财富管理市场现状。根据波士顿咨询公司发布的《2016全球资产管理报告》,从世界范围内来看,北美和日本等的资产管理规模增速已经接近于零,但近年来亚太地区(除日本和澳大利亚)的资产管理规模则仍然保持10%以上的高增长。投中研究院在2016年发布的《中国财富管理的发展现状及未来趋势》一文显示,中国居民的主要投资理财方式仍然是存款和房产投资,其中商业银行存款和各类理财占比约为40%,不动产投资占比约为35%,其他如股票投资、债券投资总额相加不足20%。这样的资产配置一方面体现出中国过去十余年以房地产为主导的经济发展形态,另一方面也体现出国民务实保守的投资理念。
未来根据党的十八大目标,要多渠道增加居民财产性收入,实现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发展同步,到2020年实现城乡居民人均收入比2010年翻一番。伴随着财富管理市场需求的巨量增长,产品供给端可以尝试从固定收益类投资项目逐步向高风险、高收益、权益类产品过渡,使中国居民的资产配置向多元化、合理化方向发展。
2.家族财富管理的概念及现状
(1)家族财富管理的概念。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发展进入了快车道,在催生出巨大的财富管理市场的同时,也造就了一大批以民营企业家为代表的高净值人士。对于这些高净值人士而言,随着私人财富的高速增长、企业的不断壮大,传统的财富管理市场已经无法满足他们的需求。随着“创一代冶普遍步入50~60岁的高龄期,代际传承也开始步入高峰期。从财富积累的四个阶段———创富、守富、享富、传富来看,步入守富阶段之后,高净值人士有着日益迫切的财富管理需求。具体需求突出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第一,多元化和个性化趋势;第二,财富管理需求从单一财富增值转变为财产保全、企业发展、财富传承、子女教育的综合化需求,此外,还有高端社交、政府沟通安排等;第三,财富传承成为超高净值人士重要的财富目标;第四,从分散风险转向追求收益。可以看出,在新的时代条件下,以前的财富管理市场单一追求资本保值增值的目的已经无法满足高净值人士的多样化财富管理需求,尤其是对于那些拥有庞大家族企业的高净值人士而言,在这种背景下家族财富管理应运而生。
综上,可以将家族财富管理的概念界定为:家族财富(包括物质财富、精神财富、社会资源、人力资源等)的保障与传承,家族资产的长期投资理财,家族企业的投行及公司银行服务,家族成员及家族企业的税务筹划、法律咨询,以及家族增值服务、家族慈善等一系列针对家族财富及事务的相关安排。
(2)国外财富管理的发展经验。财富管理起源于16世纪中期的瑞士日内瓦。20世纪80年代初,由于宏观环境发生了变化,商业银行经历了利率市场化的过程,经营策略也逐渐转向中间业务,此时财富管理的客户目标则定位于高净值人士。90年代以后,财富管理迅速发展,成为多家跨国大型商业银行的重要利润来源。21世纪以来,随着行业竞争的不断加剧,财富管理在经营模式、治理结构、投资标的和策略等方面经历了一次转型,一部分机构依靠其规模优势占据了竞争优势地位,另一部分机构充分利用客户的黏性以及其提供的高品质服务,开辟了新的竞争空间。财富管理机构的盈利模式大致可分为按管理的资产规模收费模式以及按每笔交易单独收费模式。在欧洲,主要按照客户在本机构管理的资产总额收取一定比例的管理费用,但每次交易所收取的手续费用相对较低,客户也倾向于资产的安全性以及财富的传承,而在美国则以交易驱动,对于客户的交易指令收取较高的费用。
欧美银行业可提供的财富管理内容非常广泛,强调的是客户与财富管理顾问要建立起长期、相互信任的关系,财富管理顾问要在了解客户的财务需要和财务目标的基础上,为客户量身定制一个全面的财务规划方案和资产配置建议,在此基础上,为客户提供全面的金融服务和金融产品。以美国为例,首先,财富管理包括对财富进行估值,帮助客户进行家庭资产负债表分析,通过资产配置和投资策略的运用,帮助客户进行全面的的财富规划,甚至包括所得税规划、教育费用融资规划、遗产规划、商业利益规划,以及帮助客户设立慈善捐赠的信托计划等;其次,财富管理中可供客户选择的金融产品众多,包括了各类股票、债券、结构性产品、共同基金、对冲基金、私募股权基金、人寿保险、财产保险、责任保险、健康保险、单位信托投资计划以及401K养老计划、企业年金等各类员工福利和养老金计划等。可以看到,在欧美、日本、中国台湾和中国香港等国家和地区,由于混业经营的金融体制和全能型银行的存在,可以提供包括股票、债券、保险、信托等性质的金融产品和金融服务,种类十分丰富。
(3)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现状。国泰君安(20.06 +0.85%,诊股)2016年发布的行业研究报告显示,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的参与方包括商业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等,其中商业银行是最主要的财富管理机构,大约占60%的市场份额,主要提供融资投资、储蓄、信贷、结算、商业保险和金融信息咨询等多方面金融服务。此外,国际机构提供境外资产配置、境外投资等差异化产品,竞相争夺中国家族财富管理市场。
目前,中国家族财富管理行业总体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存在着产品服务同质化较为严重、投资工具和标的较为缺乏、高素质人才队伍规模较小、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健全等诸多问题。特别是在方案解决上,中国现有财富管理机构仍是以提供现有产品为主,以帮助客户完成现金增长为目标,离真正的家族财富管理和客户导向仍有一定差距。而具有境外成熟家族财富管理服务经验的机构,受限于中国政治、经济、文化等条件,无法在境内落实其服务体系,只能提供部分境外服务。规避监管、力争牌照红利和整合金融资源的动机,驱动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证券公司、基金公司和金融租赁公司等金融机构之间开展了广泛的合作。
家族财富管理涉及要素:投资者、财富管理机构和产品
家族财富管理涉及的要素首先是投资者,一般是指超高净值客户;其次是提供家族财富管理服务的财富管理机构,包括私人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以及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等;最后是有关家族财富管理的相关产品。此部分将从这三个方面来详细介绍相关要素。
1.投资者
中国真正意义上的财富积累不过短短30多年,但已经产生了一批卓有成就的企业家。2016胡润全球富豪榜显示,中国千万富豪已达121万人,亿万富豪已达7.8万人,中国拥有10亿美元以上资产的富豪家族人数首次超越美国。图1是2010—2015年中国超高净值人群数量与增长率。
图2 则是2008 年至2015 年中国高净值人群(个人可投资资产超过1000 万元)的投资规模变动情况。可以看出,无论是从人群数量还是从总投资规模来看,中国的财富管理市场都以较快速度增长。与此同时,民营经济已占据中国国民经济1/3以上的份额,相关统计数据显示,在资产过亿元的民营企业家中,50岁以上约为60%。也就是说,在未来的十几年内,中国有一半以上的民营企业要完成交班换代。如果找不到合格的接班人或合适的传承方式,95%以上的中国民营企业家将难以摆脱“富不过三代冶的宿命,家族企业进入移交阶段,使得家族财富的管理与传承逐渐成为新兴财富家族的迫切需求。同时遗产税政策预期、家族财富保障、子女成长支持、家族治理安排也是促使高净值人群开始考虑家族财富管理的主要原因。
2.家族财富管理机构
2013年平安信托首推家族信托产品,拉开了中国家族信托的发展大幕。此后几年时间,私人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等纷纷开展了自己的家族财富管理业务。
(1)私人银行。2007年,中国商业银行开始发展私人银行业务。私人银行业务是以财富管理为核心,面向超高净值客户提供的顶级专业化、以财富管理和财富保障为中心的一揽子金融服务,具有高利润率和较少资本金占用等特点,也是银行近年来重点打造的中间业务板块之一。一般来说,需要拥有至少100万美元或等值人民币以上的流动资产才可在较大型的国际金融公司或银行中申请开设此类服务。私人银行服务最主要的是资产管理、规划投资,根据客户财富保值增值、抵御通货膨胀等需求提供特殊服务。
目前中国很多银行都将私人银行作为独立的事业部运作,并向子公司转型作准备,这些均体现出银行对这块业务的战略重视。同时,私人银行业务流程也开始优化,从资金端来看,私人银行根据客户的金融资产规模、需求、发展潜力等方面的差异开展了分层服务,当可投资资产达到某个门槛以上时,私人银行会根据客户家庭需求量身定制组合化产品及服务方案。在资产端,中国已有私人银行开始尝试通过构建MOM和FOF的投资管理模式,采用大类资产配置的策略把资金分配给下层各类资产的子基金管理人管理,分散配置固定收益、权益及跨境等各类资产,为客户提供多元资产组合并分散风险。
另外,由于家族信托在中国逐渐为高净值人群所熟悉,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也开始尝试与信托公司合作,由商业银行的私人银行内部投资顾问团队或资产配置团队与信托公司的家族信托业务团队进行对接,推出家族信托与全权委托相结合的“双托冶模式,满足客户资产隔离和个性化投资的综合需求。
(2)信托公司。信托公司的财富管理业务是以服务高净值客户为中心,通过对客户分类、财务状况、风险偏好和财富目标等的深入了解,然后提供产品和服务,专业理财顾问针对客户不同情况量身定制财务规划来帮助客户实现财富管理目标。在资产配置方面,对客户受托资产按照风险与收益匹配的原则,合理地把客户委托资产配置于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同业市场、银行间债券市场、信贷资产市场、房地产市场以及其他另类投(融)资市场。中信信托发布的《中国信托业发展研究报告(2015)》的数据显示,信托业典型的几种特色业务包括银信合作、信政合作、私募基金合作、PE、基金化房地产信托和QDII,其中银信合作所占规模最高,2015年末,存量银信合作规模为40671亿元,占信托资产规模的比例为24.95%。信政合作和私募基金合作的比例分别为8.31%和2.67%,而PE、基金化房地产信托和QDII规模较小,三者所占比重之和不足1%。在2015年中国93万亿元的资产管理规模中,银行为23万亿元,信托公司16万亿元。相比银行,信托公司的优势在于其独特的法律地位和跨市场的高度灵活性,以及最能体现“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冶的资产管理本源。
随着泛资管时代的到来,各财富管理机构也在不断提升自己的竞争力。信托业虽然规模占比很大,但仍然以传统通道业务为主,在目前监管层去通道和穿透原则的背景下,这部分业务面临收缩风险;而非通道类的非标业务面临其他融资渠道的激烈竞争。因此,信托公司的传统财富管理业务也亟须转型升级,近两年来信托公司不断探索和尝试其他新业务、新领域,包括家族信托、资产证券化、互联网信托等。其中,家族信托是信托公司近年来为了满足中国日益增长的家族企业财富管理需求,实现家族特殊目的而开展的信托业务。和普通信托计划相比,家族信托指的是为了某一或部分家族成员利益设立的生前信托或者遗嘱信托。
源于古罗马帝国时代信托遗赠制的家族信托,是以家族成员作为委托人,将合法拥有的财产委托给信托机构,由信托机构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并向指定受益人定期分配的一种财产管理方式,目的在于实现家族财富的规划、传承和保护。作为一项家族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早已在国际上广泛盛行,但在中国还只是初露端倪。对于家族企业家等高净值客户而言,家族信托可以很好地满足他们的财富管理需求。首先,可以帮助家族企业家等高净值客户设计合适的财产配置方案,进而实现财富的保值增值;其次,可以帮助高净值客户进行家族治理、家族企业治理,实现家族和企业的保护、管理与传承;再次,可以为高净值客户提供诸如高端消费、子女教育规划、移民养老等定制化服务;最后,可以结合信托的优势、专业化的团队解决客户未来可能遇到的不确定问题,比如中国遗产税的推出,家族信托可以为其设计避税方案。
(3)保险公司。作为财富传承的一大常用工具,保险在家族财富管理中也扮演着重要的角色。保险传承的传承方式主要是,被继承人通过购买高额人寿保险,指定保险受益人及保险收益金比例,届时将约定的财产传承给指定受益人。从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来看,人寿保险是很好的合理避税和遗产安排工具,许多富有家庭通过购买大额保单来有效规避因大量资金和财产滞留所产生的利息所得税以及遗产税,同时保险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还可有效规避遗产纠纷。在保险期,投保人可以更改受益人,使得财产继承权充分掌握在投保人手里。目前,保险监管机构对险资运用的鼓励引导态度也有利于家族保险的资产配置功能的实现,例如,保监会发布相关规则允许保险公司对保险资金灵活运用、逐步开放全球配置、联合专业化外部机构管理、适度提高混业经营能力等。
为适应中国高净值人群财富管理的多元化需求,保险公司也开始寻求和信托公司合作的机会,力图打造保险金信托产品。例如,2014年5月4日,中信集团金融板块旗下的中信信托和信诚人寿联袂推出了中国首款保险金信托。把保险装入信托后成立保险信托,既可以约定将保险金在给付时归入信托,也可以用信托财产直接投保,因此“家族保险+信托冶成为财富传承的重要管理工具。
(4)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是指独立于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之外,代表客户利益,根据客户需求,独立、客观、公正地为客户进行金融资产配置和理财产品筛选的专业财富管理机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服务内涵相对广泛,囊括财产保护、财富积累和财产传承各个阶段,其优势在于能够从第三方的独立角度为客户提供投资理财建议而不仅仅是产品销售。作为财富管理市场的新秀,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呈现出了较为迅猛的发展态势,其独立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定位也吸引了大量的高净值客户。
中国的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已有上百家,但是真正能在市场上立足的却为数不多,影响较大的有诺亚财富、展恒理财、恒天财富等,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市场份额仍然较小。据公开数据统计,2015年财富管理机构的总资产约为4.68万亿元,占整个财富管理市场的份额约为5%。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优势在于较为灵活,不仅可以直接参与市场其他机构所提供的家族财富管理产品,还可以通过设立家族办公室这一高端形式来参与家族财富管理,它们对于家族办公室的理解和处理更接近境外的成熟经验。
(5)家族基金和家族办公室。家族财富通过设立家族基金来完成财富传承,在慈善行业比较常见。首先设立一个独立的具有慈善性质的法人,再通过相关辅助安排,从而保证财富的传承以及使用。但是家族基金更加倾向于回馈社会,通过设立家族基金把积累的巨额财富用到更为需要帮助的人们身上,从而抛弃了以往富豪只愿意将财富传给儿孙的观点。巴菲特和比尔·盖茨所设立的家族基金会就是这样的典型案例。
现代意义上的家族办公室出现于19世纪中叶。家族办公室从富有家族的考虑出发,为其提供各种专业的管理咨询和操作服务,这些服务由与办公室形成长期固定合作关系的机构或专业人士提供,包括律师、注册会计师、投资管理机构、股票经纪人、保险代理、银行、独立信托实体。
家族办公室较为私密,在提供广泛的高度专业化和定制的服务方面有着悠久的历史,由涉及不同领域行业的专家组成,监督及管理整个家族的财务、健康、风险、教育发展等,以协助家族获得成功以及顺利发展为目标。同时,家族办公室的意见相对公正和客观,与家族的其他顾问提供服务的整合与协调,为同一个家族的几代人提供高度个性化的服务。
3.家族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划分
对于家族财富管理产品和服务的划分可以从两个维度进行。其一是按提供的服务维度划分,可分为财富管理常规服务和私人银行及家族办公室服务(如图3所示)。
财富管理常规服务可以为客户提供系统化的资产管理建议、不同类型的资产配置规划、融资方案、遗产规划等;私人银行及家族办公室服务可以提供全球化投资组合管理、移民时的财产转移计划等。其二是参考Wind数据库的分类,可以按提供的产品属性进行划分,主要可划分为货币类、固定收益类、权益类、保险、房地产和另类投资六大类(如图4所示)。
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家族财富管理工具并不孤立,而是有着紧密联系,可以根据财富管理的不同规划和需求,综合利用各种工具制订最优化的财富管理方案。
中国不同金融机构间家族财富管理运营模式比较分析
在此部分将结合私人银行、信托公司、保险公司和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四类家族财富管理机构的业务模式和特点,重点对它们的经营管理模式进行比较和分析。
(一)私人银行家族财富管理模式
1.私人银行业务现状
通过收集整理2015年披露的有关中资银行私人银行业务数据,可以发现,中资银行的私人银行业务发展迅猛,在客户数量和管理资产规模上都有较高的增长。具体情况参见表1。
2.私人银行产品概况
私人银行为高净值客户提供了或单一或批量定制的多元化产品及服务。整体上看,私人银行专项产品类别如图5所示。
3.服务体系
中国私人银行服务体系在吸取了境外先进私人银行经验的基础上,现行的是作为集投资服务、融资服务、顾问服务、增值服务四位于一体的服务通道,同时实行“1+1+N”的服务模式,即私人银行为客户配备一对一的专职客户经理,每个客户经理身后都有一个投资团队作服务支持。在资产端方面,资产管理配置仍旧是服务体系中的关键,即如何根据高净值客户的个性化需求和风险偏好,结合丰富多元的产品去配置资产期限、类别、比例等。私人银行融资服务专注于专享信贷、优惠信贷等,并结合客户实际情况开发出多样化融资手段,例如股票质押式回购、约定式回购、信托融资、租赁融资等。中国私人银行还常常与境内外知名星级酒店、权威医疗机构、高端旅行社等各类服务商合作,提升增值服务。此外,面对高端客户多样化的需求,私人银行顾问服务也开始提供税务咨询、法律咨询、跨境金融等综合金融服务,如图6所示。
(二)信托公司家族财富管理模式
1.中国家族信托业务开展现状
中国的第一个家族信托计划是平安信托推出的平安财富·鸿承世家系列单一完全资金信托。该信托起步金额为5000万元,合同期为50年。随后,北京信托、外贸信托、中信信托、上海信托等多家信托公司相继开展了家族信托探索和实践,目前北京信托、平安信托和外贸信托等都已设立了十多单相关产品,规模也都已经达到数十亿元。
截至2016年第二季度末,信托资产规模突破17万亿元。近年来,在信托管理资产规模高速发展的情况下,如何加快实现信托发展方向的转变,是信托业未来可持续发展的关键。2015年监管层下发一系列文件促进信托业回归本源——“受人之托,代人理财”,具体围绕“强监管”、“促转型”两大路径展开。作为回归本源的业务之一,家族信托无疑是重要发展方向。目前,境内信托公司积极布局家族信托业务,积极探索业务创新模式,在家族信托领域作出了有益探索,并逐步积累了一些经验。
2.离岸模式先行时期
中国香港地区及台湾地区较早地引入了信托制度,加之先前经济发展较好,部分人财富累积也达到了一定程度,这部分人开始关注财富规划和传承,家族信托成为首选的金融工具。而内地家族信托的概念却是近几年才开始出现,在此之前,内地一些企业家大多在香港设立家族信托,普遍采用“离岸公司+信托”的基本结构。由家族创始人发起家族信托基金,委托离岸公司持有原家族成员所持股份,实现对家族企业股权的控制,比如潘石屹和张欣的SOHO中国、张茵的玖龙纸业、吴亚军的龙湖地产、纪凯婷的龙光地产等。
3.家族信托在岸模式
(1)由信托公司主导。信托公司主导主要是指信托公司在家族信托业务开展中起主导作用,包括业务开展过程中的客户资源挖掘、根据客户需求进行的投资决策设计、配套产品与服务提供等。2013年,平安信托推出的“鸿承世家”系列单一资金信托产品就属于该业务模式。该信托公司主导的家族信托交易结构如图7所示。
(2)信托公司作为通道,由私人银行主导。该模式的特色主要体现在银行的私人银行部门利用其客户优势和渠道优势在家族信托中起主导作用,在整个家族信托的交易结构中,信托公司处于事务管理服务的地位,也承担相对有限的责任。相对而言,信托公司在此类模式中处于较为被动的地位,主动管理作用体现不明显,在一定程度上类似于通道作用。招商银行(26.90 +0.79%,诊股)和外贸信托推出的家族信托的具体模式结构如图8所示。
(3)私人银行和信托公司合作。私人银行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是指由银行与信托公司形成战略合作关系,在客户需求分析、产品结构设计以及具体投资策略制定方面各取所长,共同管理信托资产。信托公司与私人银行合作开展家族信托的模式能够有效弥补各自不足,发挥各自优势。北京银行(7.57 +1.20%,诊股)与北京信托在2013年推出了信托公司与私人银行合作模式的家族信托,大体情况如图9所示。
(4)保险公司和信托公司合作。保险公司与信托公司合作模式是指信托公司和保险公司通过合作设计出保险金信托,服务高净值客户的家族财富管理。保险金信托是指投保人在签订保险合同的同时,将其在保险合同下的权益(主要是保险理赔金)设立信托,一旦发生保险理赔,信托公司将按照投保人事先对保险理赔金的处分和分配意志,长期且高效地管理这笔资金,实现对投保人意志的延续和忠实履行。2014年5月信诚人寿和中信信托推出了相关合作的产品,该产品的大体情况如图10所示。
(5)四大在岸业务模式对比分析。
4.离岸模式与在岸模式对比分析
离岸模式相较在岸模式更为成熟,也为指导在岸模式的发展提供了一些借鉴意义。离岸家族信托有以下几大优点。
(1)离岸模式强化了对家族财产的控制权。通常企业专门设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受托人专门为某个或某几个信托服务,该公司中除了有专业的信托机构,还有家族内部非常信任的私人顾问,如律师、会计师等会出任董事会成员,甚至家族内部成员也会参与其中担任保护人或指定人,从而形成对受托人的制衡。这极大地避免了“受托人中心主义”给离岸信托委托人带来的高风险,同时,也强化了家族对企业财产长期的制约和控制能力。
(2)离岸家族信托资产多元化且有立法保障。在离岸地设立的家族信托,除了可以将现金资产装入信托外,还可以将境外公司的股权转入。离岸地的《信托法》以及《受托人法》等相关法律还为股权信托提供了稳定的立法保障。此外,虽然信托不具有“永续性”,但是离岸地的法律制度一般都较为灵活,规定了较长时间的存续期。例如,英属维尔京群岛在新修订的法律中规定,信托的存续期由100年延长为360年。
(3)巨大的税收优惠和完善的司法保护制度。离岸地本身就是避税天堂,对离岸信托还有特别的优惠政策。离岸地通常都具有独立的司法权。离岸信托可以防止外国法律对信托受益人权利的侵害。例如,如果他人按照母国法律要求对设立在离岸地的信托资产实施强制执行或继承,离岸地有权以与当地法律不一致而拒绝执行。
当然,离岸信托中也蕴藏了一些税务风险、汇率风险、信托无效和撤销风险、受托人风险等。总体而言,离岸模式有其业务模式制度上的优点,中国的市场环境也在制约信托的发展。但实际上,中国的信托在本土仍具优势以及适用性,且境内和离岸地适用法律不同,就单个客户而言,境内资产应设立境内信托,境外资产应设立离岸信托,以合理配置自身资产。
(三)保险公司家族财富管理模式
1.大额保单业务现状
近几年来,保险公司越来越多地开发高现金价值的理财型保险产品,以富裕或高净值人士为目标对象,以避债及传承等功能为诉求,吸引着富裕人群、特别是企业主投保,这些险种多为大额寿险或理财型人寿保单,如终身寿险、分红险、万能险、投连险、年金险等产品,可以统称为“富人险”。目前,中国人寿(28.34 +2.53%,诊股)、平安人寿、泰康人寿、太平人寿、合众人寿、中德安联等多家寿险公司都有在售的大额保单产品,这些产品年交保费在20万元左右,主要针对中国的中高端人群。
2.大额保单产品模式
大额保单并没有固定的产品分类,中国人寿、平安人寿、泰康人寿、中德安联等多家寿险公司都曾针对高净值客户推出过“富人险”产品,其主要的形式还是分红型产品,年缴保费大都在2万元以上,最低保额动辄就是100万元、500万元,部分保险公司的产品还提出“保额不设上限”。大额保单在中国缺少官方统计数据,根据江苏保监局与平安人寿苏州中心合作调研的结果,归纳整理出四大大额保单模式。
(1)纯粹的高额身故给付的人身保险,主要包括终身寿险、定期寿险和意外伤害险。购买者主要是为维持家庭收入提供保障或实现资产的安全或免税转移。终身寿险相较其他两种险,费率高,但有较高的现金价值。绝对多数客户往往会通过以终身寿险为主险附加各类意外险和定期寿险以调节其在不同时期的保障需求。
(2)高端健康保险,主要包括了医疗费用补偿保险、重大疾病险、护理保险和失能收入损失险。保额超过50万元或年缴保费超过万元的高端健康保险通常会独立设计险种并提供众多附加值服务,比如健康咨询、专家预约、跨国医疗和就医服务等,很多高收入人群买医疗保险不仅在于获得特殊疾病治疗的高额医疗费用补偿,还在于能够享受到高品质的医疗服务。
(3)高额年金保险。中高收入人群往往不单满足于社会基本养老保障的给付水平,而希望通过保险规划在退休之后达到更好的生活品质。此类险种多要求通过分红、万能和投连的形式,实现部分资产的保值和增值。年金保险保费高,时间长,风险低,但保险公司的投资收益能力和国家的税收优惠政策对此类险种具有重要影响。
(4)两全保险、万能险和投连险。由于生前就可以获得保额给付,两全保险是中国居民接受能力最高、当前销量最多的寿险险种。其功能类似于定期寿险和一次性给付延期年金的组合,兼顾身故保障和保值增值能力。这三类保险总体具有高保费、低承保风险的特点,且常常附加相应的医疗健康险、意外险、年金险购买选择权等内容。
3.大额保单业务特点
大额保险计划多为“定期寿险+两全保险+意外险+健康医疗”的组合,因此,大额保单的功能不仅包括传统的风险转移、财产安全保障,也包括强制储蓄和分红。同时,在财富的继承与传承问题上,通过购买大额人寿保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合法规避储蓄大量财产时所产生的税金,保险指定受益人这种独特的方式可以有效避免遗产分割的纠纷,综合了理财、避债、避税、传承等功能与价值。
(四)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家族财富管理模式
1.业务模式
中国的第三方还没有一个非常清晰和明确的商业模式,大部分是从理财产品代销机构转型而来(如展恒),也有的是从专业金融机构理财部门转型而来(如诺亚)。总体上讲,这些第三方多以咨询公司、顾问公司的形式存在。第三方与私人银行业务模式的相同之处是为高净值客户提供咨询顾问服务和资产配置,但不同的是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缺少自有产品,在与私人银行竞争时更能保持独立性,不会以自有产品销售为主。
第三方以发展会员收取会员费为主要盈利模式,每年的会员费不菲,最高档的会员费上万元,低的也要上千元。同时,也有部分机构从代顾客购买的产品中抽取佣金。另外,第三方理财已经从以前单纯的基金推荐发展到包括开放式/封闭式基金、券商集合理财、QDII、保险等一揽子产品的全面理财,投资选择可横跨银行、保险、证券、信托等。下文选了四大类第三方(保险类、基金类、综合类、产品评价类)的,七家公司(华康、世德贝、德圣、康宏、诺亚、晨星、普益财富),描绘了第三方在中国的各种不同商业模式,具体整理如表3所示。
2.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的运营特点
第三方的最主要竞争优势是经营的独立性。银行、信托、保险等公司面对具有理财需求的客户时,由于内在利益要求,大多数都推销本机构的理财产品,或者推销有利益联盟关系的其他金融企业的产品,但这些产品不一定适合客户。第三方理财不同于其他金融机构理财的委托代理性质,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是跨行业提供多样化的产品咨询顾问服务,它不直接经手客户资金,在经营上独立于任何金融机构,其主要的利润来源是从对客户的理财服务中收取的服务费,避免了与各金融机构产生直接利益关联,因此能站在相对中立客观的立场为客户提供资产配置和理财规划建议。一些高端的第三方基于一对一服务,能充分考虑到不同客户的理财目标、财务状况、风险偏好以及教育水平、工作性质、生活环境等情况,从而提供为客户量身定制的个性化服务,并且具有时间上的延续性,甚至能伴随客户生命的全过程,扮演“理财管家”的角色。
(五)不同金融机构财富管理业务链的特征比较
目前市场上的各财富管理机构在运营时也存在一些缺陷。如银行在权益市场、独立投资能力等方面存在不足;保险公司推出的“富人险”实际实现功能尚待商榷,不同保险公司的资产配置能力区别很大;第三方财富管理机构往往立足于卖产品,按募集资金的多寡获取销售佣金,而不是从客户手中获得咨询费,或者与客户约定按财富增值的多寡获得报酬,由此难免产生道德风险和利益冲突;而信托公司的通道业务收缩也面临未来的转型压力。在中国混业经营加速的大趋势下,未来中国财富管理将迎来一个分工不断细化、客户不断细分、服务模式不断差异化的快速发展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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